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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山区统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 2022-01-24 11:31来源 : 霞山区统计局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细化公开工作任务,突出部门职能,以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为手段,注重时效性,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做好统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在霞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网站中及时公开组织机构、部门文件、办事指南、工作动态部门预决算和其他等统计信息资料。

  为方便查询,我局采取了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除印发纸质的统计月报、统计信息外,还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全年在霞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网站上发布统计分析、部门动态、部门文件20条。

  2021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条,均已作出答复;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在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是还存在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部分信息收集、发布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载体有待进一步拓展等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

  (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基础性工作,继续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切实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与提供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关系,提高工作效能。

  (二)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基础平台建设。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