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霞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 2021-12-21 18:32来源 : 霞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霞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16日,巡察组向我局党组作了反馈,指出我单位存在10个方面30个问题。我局党组对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明确表态,照单全收,及时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认真梳理反馈意见,精准发力,逐项整改。现已全面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100%。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我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按照深挖根源、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坚决的态度、积极的办法和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迅速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9月16日上午,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明确整改目标,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领导和牵头股室。要求全局上下直面问题、勇于担当,认真总结教训,深刻查找原因,明确整改工作内容、时间、要求,确保思想到位、行动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峰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具体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局党组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把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任务一一交办到责任领导和牵头股室,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责任全覆盖的整改工作体系。
(三)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制定了《中共湛江市霞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整改措施。同时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按照立行立改和长期坚持的原则,围绕10个方面30个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完成时限等,做到了反馈问题零遗漏、全覆盖。
二、以整改成效为目标,对巡察反馈问题立行整改
(一)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明显,机关党建工作浮于表面”问题的整改
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一是党组没有刻制印章;二是未明确党组具体分工,未明确党建工作分管领导,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三是局印发的相关文件书写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刻制党组印章;二是已重新调整局党组成员分工,明确党建工作分管领导;三是局党组成员已加强对党规党章的学习,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定期召开“三会一课”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四是已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文件印制格式标准,全面核查我局印发的文件,查缺补漏,整改完善。
(二)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一是政治理论学习重形式、轻实效;二是 “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三是学以致用不扎实;四是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有欠缺。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并深入研究学以致用;二是组织局党组成员认真自学《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制定《霞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明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要求等,并认真思考谋划2022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三是创新学习方式,不在拘泥于文件传达,要探索观看视频、实地参观学习、集体研讨等新形式;四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局党组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在干部中开展意识形态教育,定期对局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相关股室进行意识形态工作督查整改;五是认真做好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做到接访与下访并行,畅通诉求途径,及时掌握退役军人思想动态,定期分析研判退役军人思想状态。
(三)对“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仍未完善,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一是内设机构未完善;二是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作用发挥不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针对2名改非领导干部占用了股长编制以至于2个股室长期无人的问题,局主要领导已向上级领导反映,力争区委、区政府和区委组织部的大力支持,在人员配备上得到保障。二是已启动调动手续,拟调入一名公务员及一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加强与区委编办、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等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调动手续依法依规顺利进行。三是加强对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规范化管理,明确定岗定责定人,明确工作职责。四是按照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五有”标准不断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推进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目前各街道服务站均设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股级,设定编制数2-3名,其中新园、东新、海头、海滨、新兴街道服务站在编在岗人员2名,爱国、工农、解放、友谊、建设街道服务站在编在岗人员1名,各街道服务站另有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人。五是多次组织基层服务站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显著提升。六是完善工作制度,抓紧抓实“一人一档”、“六必访”、“六送”、应急救助等工作,对对下拨经费使用情况也加强了监督管理。
(四)对“内控管理不完善,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一是“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二是在党组班子成员少于三人且未请示上级的情况下,以抽签方式确定建设施工单位,存在廉政风险;三是部分制度规定照抄照搬,不结合实际;四是公章使用登记不严格;五是规范化运行机制有待建立,区级优抚救助资金发放缺乏有效的评审机制。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进行重新梳理和学习,完善了局党组、局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强调要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局党组会议审议研究。
二是组织局全局干部职工培训学习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规范财务管理, 严肃财经纪律,严格遵循会审会签制度,强调要加强对施工单位或者供货单位的审核,严格按照合同法签订合同或者协议书,严格落实验收工作程序。三是在各类会议上,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决杜绝“一言堂”现象。四是已全面核查局及下属服务中心所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并修改完善。五是已完善公章管理、使用、登记制度,并全面核查公章使用登记情况,补充审批领导签字,实行公章使用登记规范化管理。六是已全面核查优抚救助资金发放程序,确保申请发放流程公平、公正、公开。加强与市局及其他县(市、区)的协调沟通,探索一个行之有效的评审机制。
(五)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一是个别班子成员对待述职述廉工作敷衍应付;二是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强,警示教育抓得不紧。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巡察发现具体问题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二是开展纪律教育月专题学习,加强全局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三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组总体工作,局党组每年至少两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常研究、常部署;四是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加强纪律教育,自觉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教育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对照党章党规办事。
(六)部分财务开支不规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有偏差。
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一是超标准购置办公台椅;二是无依据发放补贴。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购置并使用超标准办公桌椅的领导干部予以批评教育,并在局务会上通报批评;二是核查无依据发放的补贴,为2019年、2020年开展“9·30”烈士公祭活动时发放的“记者采访补助经费”,共计4000元,全部发给当时邀请的记者,现已无法收回,对发放“记者采访补助经费”的相关领导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局务会上通报批评;三是完善单位内控制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文件规定程序进行采购、登记及使用,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出现;
四是加强财务管理,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报销和审核制度,合理规范用好每一笔资金,管好每一笔账务,坚决杜绝出现违纪违规现象;五是对所有财务报账资料进行“回头看”,清理完善凭证不完善的票据,举一反三,加强了票据管理,做到每张票据有依据、有清单。六是将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列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
(七)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谨,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和回避制度”问题的整改
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一是未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二是未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2019年以来选拔任用干部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严格按照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党组集体讨论研究、任前公示的程序进行,并积极向组织部报备。三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八)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不高,“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一是党支部建设力度弱,功能发挥不充分;二是 “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不认真;三是报备记录不完整、与实际开会情况不一致;四是支委会核心作用不明显。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一主线,坚持党建统领全局,覆盖一切工作,局党组、支部委员会每年初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支部党建工作,确保各项党建活动有力有序开展,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二是夯实党组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夯实分管领导抓党建工作责任,确保从严治党抓实抓细抓小抓出成效。三是加强党建业务培训,坚持党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四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安排一节党课,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对2019年以来的“三会一课”记录全面清查,查缺补漏,整改完善,规范“三会一课”记录,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签到、会议图片及相关学习资料的收集存档。
(九)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一是民主生活会走过场,成效不明显;二是党的组织生活会虚化弱化;三是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肃,登记表填写不规范;四是没有定期开展“四个日子”党日活动。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肃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会议要求,精心组织,认真筹备,认真撰写班子检视剖析材料,要求与会人员在会前都要认真撰写内容详实的个人检视剖视材料,认真查摆个人在政治、纪律、作风、品德、业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会上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指出问题,达到相互提高的目的。二是对2019年以来的民主评议党员环节进行“回头看”,全面清查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查缺补漏,整改完善,规范民主评议党员会议流程,主要领导按要求进行会议小结并作表态发言。三是定期开展“四个日子”党日活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结合工作实际,丰富党建活动,做到重温入党誓词、交缴党费、学党规党章及系列讲话等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
(十)对“党费收缴登记不规范,党费公示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巡察反馈意见指出:一是党费收缴登记簿填写不规范;二是党费公示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对2019年以来的党费收缴和公示情况进行“回头看”,全面清查,整改完善。二是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按要求规范做好党费收缴工作,规范填写党费收缴登记簿,严格执行党费公示制度。
三、下步整改工作及计划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党的观念和党性意识,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开展的强大动力。
2.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推进“两学一做”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广大党员拓展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作为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有力抓手,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提高基层党建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3.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把巡察整改工作与作风建设集中整顿紧密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和自身存在的短板,盯住不放、挖出病根、及时纠正。
4.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全局干部职工要继续提高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直面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相关问题,认真总结整改落实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整改工作中完善的相关工作制度。
中共湛江市霞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