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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湛江市霞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 : 2021-09-18 18:20来源 : 霞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3月10日至5月3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巡察。2021年9月16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反馈我局在10个方面存在30个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要求。为全面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扎实推动巡察整改落到实处,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特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区委第三巡察组指出的不足和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真抓真改,建章立制,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把牢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要求,始终对标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整改落实工作全过程。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巡察反馈问题为整改重点,带动全面整改,使整改成果可检查、可量化、可实录。始终坚持严实并进。主动认领巡察反馈的共性问题,对涉及的业务问题细化实化整改措施,较真碰硬解决问题,坚决防止大而化之。始终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将立行立改和长远建设并举 ,切实提高整改实效。

  二、主要任务

  紧紧围绕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我局存在的10个方面30个问题进行逐项整改。

  (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明显,机关党建工作浮于表面

  1.党组没有刻制印章

  整改措施:准备好相关证明资料刻制党组印章

  责任领导:黄峰、骆小英

  责任人:卢燕飞

  整改时限:9月26日前

  2.未明确党组具体分工,未明确党建工作分管领导,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专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二是切实加强局党组对党建工作的领导,重新调整党组成员分工,严格按照党建的“三化”建设工作标准,切实抓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三是充分发挥党支部委员会的作用,每月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内容含括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活动安排部署,学习党建知识和时事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和决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和党员的管理教育、党员发展等内容;四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并做好会议记录,按照每月至少1次支委会、每季度至少1次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1次党课的标准开展学习活动,并做好会议记录。

  责任领导:黄峰、骆小英

  责任人:吴少利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局印发的相关文件书写不规范。

  整改措施: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印发文件规定,全面核查局印发的文件,查漏补缺,确保印发的文件准确无误。

  责任领导:黄峰、骆小英

  责任人:卢燕飞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不到位

  1.政治理论学习重形式、轻实效。

  2.“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

  3.学以致用不扎实。

  整改措施:一是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完善党组学习制度,明确党组学习必须结合退役军人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三是就党组会议研究的贯彻落实意见抓好落实,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四是创新学习方式,不在拘泥于文件传达,要探索观看视频、实地参观学习、集体研讨等新形式。

  责任领导:黄峰、骆小英

  责任人:吴少利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有欠缺。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在干部中开展意识形态教育;二是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增加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并严格组织反复学习。

  责任领导:黄峰、骆小英

  责任人:卢燕飞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仍未完善,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1.内设机构未完善。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和组织部协调沟通,空出两个股室的股长编制(2名改非领导干部占用了股长编制),以便调入人员解决股室无人的问题;二是加强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规范化管理,明确定岗定责定人,明确工作职责。

  责任领导:黄峰、刘其生、骆小英

  责任人:吴美福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

  2.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作用发挥不强。

  整改措施:按照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五有”标准和阵地建设标准化、人员配备专职化、业务开展全面化、服务保障亲情化的“四化”标准推进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一是积极和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各街道协调沟通,尽快补充街道服务站专职人员,确保服务站编制满员;二是积极组织业务培训,提高服务站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三是完善工作制度,抓紧抓实“一人一档”、“六必访”、“六送”、应急救助等工作;四是加强对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工作的指导,加强对下拨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责任领导:黄峰、刘其生

  责任人:吴美福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内控管理不完善,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

  1.“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

  2.在党组班子成员少于三人且未请示上级的情况下,以抽签方式确定建设施工单位,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局相关人员培训学习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财务制度等规定;二是加强大额资金支出管理,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补签、补盖完善相关手续;三是严格按照合同法签订合同或者协议书,加强对施工单位或者供货单位的审核,严格落实验收工作程序。

  责任领导:黄峰、骆小英

  责任人:陈俊梅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部分制度规定照抄照搬,不结合实际。

  整改措施:全面核查局及下属服务中心所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并修改完善。

  责任领导:黄峰、骆小英

  责任人:吴美福、卢燕飞

  整改时限:2021年10月底。

  4.公章使用登记不严格。

  整改措施:完善公章管理、使用、登记制度,全面核查公章使用登记情况,补充审批领导签字,即刻实行公章使用登记规范化管理。

  责任领导:黄峰、骆小英

  责任人:卢燕飞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5.规范化运行机制有待建立,区级优抚救助资金发放缺乏有效的评审机制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核查优抚救助资金发放程序,确保申请发放流程公平、公正、公开,对资金发放金额严格把关,严格审批程序,按实际困难需求发放。二是加强与市局及其他县(市、区)的协调沟通,探索一个行之有效的评审机制,待市级评审机制出台,我局再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责任领导:黄峰、钟敏

  责任人:李智鸿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深入。

  1.个别班子成员对待述职述廉工作敷衍应付。

  整改措施:局党组对巡察发现具体问题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责任。

  责任领导:黄峰、骆小英

  责任人:卢燕飞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强,警示教育抓得不紧。

  整改措施:一是通过学习,加强全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组总体工作,做到常研究、常部署;二是局党组每年至少两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纪律教育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契机加强纪律教育,自觉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教育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对照党章党规办事。

  (六)部分财务开支不规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有偏差

  1.超标准购置办公台椅。

  2.无依据发放补贴。

  整改措施:一是对购置并使用超标准办公桌椅的同志予以批评教育,并在局务会上通报批评;二是核查无依据发放的补贴,为2019年、2020年开展“9·30”烈士公祭活动时发放的“记者采访补助经费”,共计4000元,全部发给当时邀请的记者,现已无法收回,对发放“记者采访补助经费”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局务会上通报批评;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报销和审核制度,严格按照标准采购办公用品,杜绝再次发生此类事件;四是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制定单位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合理规范用好每一笔资金,管好每一笔账务,坚决杜绝出现违纪违规现象;五是加强票据管理,举一反三,对所有财务报账资料进行“回头看”,清理完善凭证不完善的票据,及时加以规范完善,做到每张票据有依据、有清单。

  责任领导:黄峰、骆小英

  责任人:陈俊梅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谨,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和回避制度

  1.未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2.未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推荐选拔干部,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责任领导:黄峰、骆小英

  责任人:卢燕飞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八)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不高,“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有差距

  1.党支部建设力度弱,功能发挥不充分。

  2.“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不认真。

  3.报备记录不完整、与实际开会情况不一致。

  4.支委会核心作用不明显。

  整改措施:一是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一主线,坚持党建统领全局,覆盖一切工作,局党组、支部委员会每年初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支部党建工作,确保各项党建活动有力有序开展;二是夯实党组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夯实分管领导抓党建工作责任,确保从严治党抓实抓细抓小抓出成效;三是加强党建业务培训,坚持党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四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三会一课”记录,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责任领导:黄峰、骆小英

  责任人:吴少利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九)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质量不高

  1.民主生活会走过场,成效不明显。

  2.党的组织生活会虚化弱化。

  3.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肃,登记表填写不规范。

  4.没有定期开展“四个日子”党日活动。

  整改措施:一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党员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的要求,精心组织,认真筹备,扎实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查摆个人在政治、纪律、作风、品德、作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相互提高的目的。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安排一节党课,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结合工作实际,丰富党建活动,做到重温入党誓词、交缴党费、学党规党章及系列讲话等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做好会议记录、会议签到、会议图片及相关学习资料的收集存档。

  责任领导:黄峰、骆小英

  责任人:吴少利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十)党费收缴登记不规范,党费公示制度执行不严格

  1.党费收缴登记簿填写不规范。

  2.党费公示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规范做好党费收缴工作,规范填写党费收缴登记簿,严格执行党费公示制度。

  责任领导:黄峰、骆小英

  责任人:吴少利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组织领导

  为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加强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成立霞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峰

  副局长:钟敏、刘其生、骆小英

  成员:吴美福、卢燕飞、陈俊梅、陈洁、吴少利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6日-9月26日)

  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领会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并报区委巡察办备案。

  (二)落实落实阶段(9月26日-12月1日)

  一是修改完善局相关制度,推动和保障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工作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整改内容、目标、时限要求,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汇报总结阶段(12月1日一12月16日)

  对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情况自查,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工作报告,将整改情况报区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和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审查,并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公布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吸收群众的合理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党员、群众通报,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局党组要主动担当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和协调,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要坚持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整改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二)有序实施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对具备整改条件的,要立即进行整改;通过努力能够整改的,要坚持做到限期整改;对客观条件限制和政策障碍原因,一时解决不了暂时无法进行整改的,要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并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措施逐步进行整改。

  (三)强化督促检查,狠抓问题跟踪督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带头落实整改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四)坚持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将整改工作的开展情况,向巡察组、巡察办进行汇报,认真听取巡察组、巡察办对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开展情况,要在规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中共湛江市霞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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