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街道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 : 2021-12-27 18:18来源 : 本网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围绕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巩固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目标要求,研究决定辖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负责辖区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责辖区思想政治、宣传教育、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
(三)统筹负责辖区公共服务工作,贯彻落实教育、体育、民政、财政、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医疗保障、土地流转、村财代理、统计、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服务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开展民生保障工作,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村(社区)延伸,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四)统筹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工作,加强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网格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机关汇报。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流动人员。
(五)统筹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综合管理。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内村(居)民委员会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文明创建监督考核及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地区性、综合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统-指挥调度上级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六)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自治水平,服务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村(居)民委员会服务发展规划,大力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提升村(社区)治理水平,创新基层社会服务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推动村(居)民自治,及时处理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村(居)民的意见和要求;组织辖区单位、村(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村(社区)发展服务。
(七)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推动政府管理、村(社区)自治以及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等融入网格管理.
(八)贯彻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培育、选拔、考核、监督和管理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街道单位的干部。贯彻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党中央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要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九)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工作,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公共聚集场所安全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防汛、防震,抢险和防灾减灾等工作。
(十)推进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参与做好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配合做好城市更新,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调整产业构,引导和扶持各类经济组织的发展,推动产业升级,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优化提升辖区营商环境,为辖区内经济组织提供政策、科技、人才、市场信息等服务,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利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按照职责权限做好辖区内规划、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保护土地资源,做好职责权限内辖区违法违章建设的巡查、防控工作;负责权限内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爱国卫生,绿化美化等管理工作;根据职责权限做好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推进脱贫攻坚,巩固脱贫成果。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改革,指导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十一)做好群团、国防教育、兵役和民兵等工作。
(十二)做好人大的其他事项。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