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山区东新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 : 2024-12-09 17:22来源 : 本网
东新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设下列10个党政机构,2个事业单位机构:
一、党政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日常会议事务。负责文电处理、信息、调研、机要、保密、档案、印章管理、综合协调、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修改、校核工作。负责街道财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资产管理、编制本街道经费预决算并管理相关专项经费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协调资金往来及资金拨付。负责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工作。承办以街道办事处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行政复议案件。承办政协、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日常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759-2602588、2602275
(二)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并协助保证其在本辖区内的遵守和执行。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做好人大代表联系服务和阵地建设工作。承担人大有关会议、活动筹备、组织及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办理情况的跟踪、催办、意见反馈。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监督、选举以及其他涉及人大的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759-2609967
(三)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承担街道党建工作研究谋划,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员发展教育培训管理、党代表联络服务等具体任务落实。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督查等。
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拟订在职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街道单位的干部。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教育、统一战线、意识形态、民族宗教、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759-2602575
(四)纪检监察办公室(与区监委派出监察组合署办公)。负责街道党的纪律检查、监察等有关工作,协助街道党工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根据授权开展监察工作,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指导村务监督机构工作,负责村纪检组织的自身建设。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759-2602020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负责公共服务、党群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等工作,承担公共服务委员会日常工作。协助民政部门抓好街道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社会救济工作以及殡葬、敬老院等工作。协助医保部门抓好辖区内城乡居民医保和医疗救助相关工作。协助卫健部门开展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做好传染病、职业病防控,做好重大妇幼项目宣传、人口监测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无偿献血、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做好劳动保障服务工作,负责残联工作。根据法律法规授权或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委托履行相关行政许可只能和提供行政服务。负责党群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协调工作,知道推进村(社区)公共服务,建立完善村(社区)服务体系。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759-2602580
(六)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治安案件和纠纷查处、禁毒、打私、打传及反邪教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对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提供服务和支持,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网格化工作,推动政府管理、村(社区)自治以及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等融入网格管理。承办人民武装部的日常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759-2602258、2602178
(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政府依法下放由街道行使的行政执法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以街道名义在辖区范围内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推动街道综合执法机构与区直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街道的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协助处理辖区内重大行政违法案件,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和重大保障执法任务。
负责辖区内市容卫生秩序、生活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征地拆迁、违法及违章建筑监督检查和整治等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工作及物业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执法查处。协助有关部门抓好村居规划建设管理、土地确权地籍检查、市场监管和文化、旅游、体育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监管等工作;负责村界建设、村庄整治、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小街小巷建设、乡道和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等监管执法工作。协助做好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根据职权做好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以及政府主导的城市更新重点项目的实施推进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759-2602083
(八)经济发展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负责辖区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引导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完成年度各项经济指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投资促进、发改、重点项目服务、科技发展、工业、交通、金融服务、经济有关工作,负责审计相关工作。负责做好本街道的统计调查和普查工作。
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辖区生态环境规划、计划和专项规划。组织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査,开展环境污染隐患排査。对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指导辖区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生产经营者等落实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及应急处理。负责权限范围内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监督指导生态保护修复,落实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有关专项督察整改。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做好生态环境问题信访调查和污染纠纷、投诉的调解。
负责指导基层自治和居民区建设等工作,负责开展对居委会、业委会等的指导、服务工作,落实居住小区综合管理;指导基层开展社区社会工作实践,承担服务志愿者组织管理服务功能。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759-2602587
(九)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组织协调及实施相关工作。建立完善的应急响应、救援和上报体系,做好信息及时发布与统计、上报工作。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组织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部署,组织开展和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化解安全风险。负责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灾救灾、消防管理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村(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759-2602586
(十)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扶贫开发、移民、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工作。负责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负责农、林、水、渔、牧、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负责农业农村、渔业、农经、农村实用人才等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保险、耕地地力补贴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流转、确权工作。负责畜牧兽医管理、生猪屠宰管理和动植物疾病防控等工作,承担推进辖区内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负责新农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公厕建设、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等工作。负责农村水资源管理和饮水安全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系电话:0759-2602585
二、事业单位机构:
(一)公共服务中心。负责集中受理和办理涉及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社会事务、便民服务等事项。负责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协助劳动力资源统计和失业人员管理,职业技能培训、劳务培训和输出,劳动用工备案,职工维权等工作。协助做好社会保障、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医疗救助等工作。协助做好文化、体育、教育设施管理的工作,组织群众开展文化、体育等活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实现资源共享。协助开展人口检测和计划生育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等家庭发展工作,组织开展东新卫生运动。协助街道的民政事务、社会福利、救灾救济、殡葬以及优抚安置、残疾人事业等工作。协助做好统计调查和普查等有关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59-2602116
(二)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到位。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流动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调推动流动党员纳入基层党组织管理,配合组织部门加强退役军人党员教育和管理。运用信息手段经常性开展党员的学习教育活动,引导退役军人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强化纪律观念。及时发现和培养政治素质好、表现优秀的退役军人党员,推荐进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经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搭建政策咨询、沟通系统、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每一个退役军人身边。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协助建立与之相应的诚信体系挂钩机制。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完成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及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联系电话:0759-2602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