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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履职报告

发布时间 : 2022-10-22 10:48来源 : 霞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自八五普法启动以来,湛江市霞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普法办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法治宣传与执法实践相结合,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深入开展各项普法教育和法治宣传工作,扎实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将普法贯穿到行政执法工作中。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普法责任

      1.建立健全普法责任制,强化普法工作组织领导。按照区普法办要求,建立健全了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普法工作责任制,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我局普法工作的领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业务股室具体抓”的工作原则,切实履行部门法治主体责任。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人、财、物上给予工作支持,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2.明确普法宣传内容,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根据实际,我局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普法内容和任务,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同时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涉及城市管理工作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

  3.加大学法力度,增强法治理念。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坚持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通过线上线下组织学习、参加学法考试等形式,对局干部进行常态化法治教育和执法培训。重点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升队伍的法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局领导组织全体干部开展普法学习)


     (二)创新普法形式,推动普法宣传多样化

   1.不断拓展普法宣传阵地。除了利用宣传栏及随车音箱流动广播等传统方式外,我局还利用政府网站及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普法宣传简报、以案释法等内容。此外,我局还利用“12·4”国家宪法日、“6·26”国际禁毒日、“垃圾分类进校园”等活动,对群众进行面对面的法治宣传,并联合新闻媒体,提高活动的影响力,进一步加强公民环境卫生意识、家园意识教育,为城市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现场)

   2.“刚柔并济”,把普法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全过程。主动转变执法理念,在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过程中,采用发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保持环境安静的倡议书》、《致物主的提醒函》等方式,进行警示劝导。积极推进“柔性执法”,对不触碰法律底线且符合柔性执法适用条件的行政相对人,采用教育、责令整改、约谈等非强制性方式,提高行政相对人守法意识,创造诚信法治的社会氛围。

(劝导摆摊卖菜的老人)

       二、工作亮点

  (一)指导培训,改革工作走得稳。随着广东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推进,我局主动作为,为使街道在改革工作中“接得住,接得好”,针对下放至各街道办的执法事项开展了多场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涵盖生态环境、市政绿化、市容卫生、燃气安全等关乎市民切身利益的热点执法事项,共开展指导培训工作60余次,培训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局领导亲自带队到各街道进行实地调研,针对承接工作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进行解答,并派遣业务骨干实地指导执法办案。至今各街道执法办共办理案件1057件,处罚金额675873元,清理、清拆破损隐患户外广告设施、立面张贴、横幅等,共计约600余平方米。

(局领导带队到街道进行行政执法改革调研)

     (二)定矩紧抓,门前三包再深入。为适应新时代和新形势的发展,我局牵头起草了《霞山区“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管理办法》,在印发的同时配套出台了政策解读文件。城区沿街商户签订霞山区“门前三包”区域责任书8878份,劝导商户自行整改2373户,依法依规对未落实“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的商铺和违规抛洒、倾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行为进行了整治和行政处罚,有效解决了一批老百姓集中反映的环境问题。

(给商户发放门前三包宣传资料)

   (三)多措并举,垃圾分类入民心。创造美好宜居环境,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人人有责。我局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仅每周对各垃圾分类示范点进行考核,更联合区各部门及街道办,开展“烟头换鸡蛋”、“垃圾分类宣传进校园”、“垃圾分类进农村”和“唱唱歌,学分类”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对辖区居民进行了直观、有趣的宣传教育。这些活动多次得到湛江日报、湛江新闻网、南方+等媒体的报道,引起了广泛关注,吸引了大批居民积极参与。自工作开展至今,出动人员800余人次,派发《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垃圾分类倡议书》等宣传物10000余份,收集烟头超过5吨,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赞扬。

(市民踊跃参加“烟头换鸡蛋”活动)


        三、工作成效

     (一)依法行政高效规范。我局干部职工及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有了较强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熟悉和掌握了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能够按照法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执行公务,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整体素质有了显著提高,极大改善了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二)法治宣传效果显著。我局开展的和市民生活息息相关而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达到了应有的法治宣传教育实效。首先,越来越多的群众对参加普法宣传教育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对关乎自身权益的法律法规愿意主动了解学习。其次是群众、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明显提高,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违规现象明显减少。遵纪守法,负起责任,共同创建美好宜居的生活环境,已经成为群众和企业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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