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街道机构信息
发布时间 : 2022-09-06 11:32来源 : 爱国街道
霞山区爱国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设下列10个党政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日常综合业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接待、综合协调、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对外联络、印章管理、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组织协调街道各股室日常工作;负责本街道财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资产管理、编制本街道经费预决算并管理相关专项经费等工作;负责街道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办以街道办事处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行政复议案件,具体承担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和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工作。
组织开展政策研究、综合调研工作,提出和街道发展相关的政策建议。承办政协、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并协助保证其在本辖区内的遵守和执行;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做好人大代表联系服务和阵地建设工作;承担人大有关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及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办理情况的跟踪、催办、意见反馈;其他涉及人大的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
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承担街道党建工作研究谋划,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员发展教育培训管理、党代表联络服务等具体任务落实;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督查等;承办区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党建工作事项。负责本街道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拟订在职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街道单位的干部;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辖区思想政治、宣传教育、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纪检监察办公室(与区监委派出监察组合署办公)
负责街道党的纪律检查、监察工作。协助街道党工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根据授权开展监察工作,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指导村务监督机构工作。负责村纪检组织的自身建设。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
按权限负责公共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以及党群服务等工作,承担公共服务委员会日常工作;协助民政部门抓好街道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社会救济工作以及基层政权、殡葬、街道敬老院等工作;协助医保部门抓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医疗救助等工作;协助卫健部门开展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传染病和重大妇幼项目宣传及防控、人口监测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等家庭发展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劳动就业保障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服务;负责残联工作。根据法律法规授权或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委托履行相关行政许可职能和提供行政服务,负责党群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设施建设及管理协调工作,指导推进村级公共服务,建立完善“三农”服务体系。贯彻执行城乡规划、城镇管理、村街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承担村庄规划、村庄整治规划等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报批。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六)综合治理办公室
负责社会安全管理组织协调相关工作,承担政法和综合治理委员会日常工作;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民族宗教、基层平安创建及其他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工作;承担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法治建设、司法调处、普法宣传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治安案件和纠纷查处、禁毒、打私、打传及反邪教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对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提供服务和支持,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负责辖区内网格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推动政府管理、社区自治以及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等融入网格管理;承办人武部的日常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副科级。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以街道名义在辖区范围内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日常工作。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推动街道综合执法机构与区直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街道的行政执法工作。协助处理辖区内重大行政违法案件,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和重大保障执法任务。
负责辖区市容卫生秩序、生活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征地拆迁、违法及违章建筑监督检查和整治等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工作及物业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执法查处;负责农业技术推广使用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协助有关部门抓好村居规划建设管理、土地确权地籍调查、市场监管、文化、旅游、体育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监管等工作。负责村街建设、村庄整治、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乡道和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等监管执法工作,协助做好生态环境执法工作。
根据职权做好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以及政府主导的城市更新重点项目的实施推进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八)经济发展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引导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完成年度各项经济指标任务;负责做好本街道的统计调查和普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投资促进、重点项目服务、科技发展、工业、交通等工作。负责审计相关工作。
负责指导基层自治和居民区建设等工作职能,负责开展对居委会、业委会等的指导、服务工作,落实居住小区综合管理。指导基层开展社区社会工作实践,承担服务志愿者组织管理服务功能。
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辖区生态环境规划、计划和专项规划。组织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开展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对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指导辖区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生产经营者等落实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及应急处理。负责权限范围内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监督指导生态保护修复,落实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有关专项督察整改。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做好生态环境问题信访调查和污染纠纷、投诉的调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九)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的应急指挥工作,组织协调应对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建立完善的应急响应、救援和上报体系,做好信息及时发布与统计、上报工作,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指导灾害防治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督管理,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和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负责防风、防汛、防火、抢险救灾、消防等应急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十)农业农村办公室
负责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经济发展、精准扶贫等工作;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街道“三农”工作战略、规划,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负责农业农村、农业技术推广、渔业、林业开发管理、水利、扶贫开发等方面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土地流转、农村宅基地审批、民房风貌管控、农村“三资”管理、乡村旅游发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指导、协调等综合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纠纷调解仲裁、农民承包土地改革和管理等工作;指导培育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按权限承担动植物防疫检疫、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受理机构:湛江市霞山区爱国街道办事处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地址:湛江市霞山区青岛路1号
邮政编码:524000
联系电话:0759-2226241传真:0759-2226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