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霞山区粮油产品集中突击检查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 2016-08-03 00:00来源 : 本网
为切实保障粮油质量安全,配合好我市“放心粮油”示范工程创建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粮油产业健康发展,霞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7月27日对霞山区粮油产品展开集中突击检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1、成立工作联动领导小组
自接到通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即召开专项整治部署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和全面动员。结合我区实际,制作工作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细化了工作任务,联合公安、工商、粮食等部门,分粮油生产、经营、餐饮三个小组开展。
2、着力规范粮油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
集中执法力量,开展对粮油生产经营单位、餐饮服务行业等方面的生产经营主体资格检查,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在突击检查过程中,对无证无照的,要责令停产停业;对有照无证的,要责令暂停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引导和督促办理许可证;责令整改后仍然无法达到办证条件的,应当取缔,不得继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
3、检查粮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是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定的职责和义务。严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严把进货关,确保食品及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合格。重点检查食品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进货渠道和来源是否正规合法;食品(或原材料)供货方是否证照齐全,相关资质是否合法有效;食品是否具有相应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有效的发票和批准文件等内容;食品的标签标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和标准的规定,进口的食品有无中文标签等。
4、加强对粮油产品生产经营环境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粮油产品生产企业卫生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原材料、成品库是否有过期、发霉变质产品;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场所卫生状况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重点检查流通环节粮油产品存储条件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本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88人次,检查粮油生产企业10家,检查粮油批发零售单位48户,检查餐饮服务单位44家,抽检食用油2批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2份。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一餐饮服务单位熟食间内的食品原料货架上摆放有无标识标签的散装食用油1瓶,约5公斤。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我局执法人员对无标签无标识的散装食用油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现已进行立案处理。
二、存在问题
通过突击检查,发现粮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粮油生产经营单位成品存放区“三防”设施有待改进,部分粮油生产从业人员未穿戴整洁工衣,生产加工场所卫生条件有待加强;二是存在部分餐饮服务单位使用无标识无标签散装油、从业人员无健康体检合格证明从事食品加工制作的现象,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三是多数粮油产品经营户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存在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不全面、定期清查不及时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以日常监管深化专项检查,以专项检查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促进粮油产品生产经营行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1、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以日常监管深化专项检查,以专项检查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促进粮油产品生产经营行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2、加强食品生产加工者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定期组织食品生产加工者进行食品安全集中培训,以如何建立和执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保证食品安全为重点,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大力开展诚信自律教育,增强食品生产加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