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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霞山区局2014年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方案

发布时间 : 2014-10-28 15:38来源 : 本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办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工商总局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 专项行动的通知》(食安办[2014]14号)和省、市对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净化我区农村市场的环境,确保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加快转型升级,为湛江五年崛起、建设幸福湛江这一中心任务,大力践行科学监督管理理念,不断开创农村食品市场安全监管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推进落实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 专项工作责任制,建立我区局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二)集中开展食品经营主体规范整治行动。要摸清我区区域内食品经营者(餐饮等各环节)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 情况明。对于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制售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下发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整改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整治,逾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取缔。

(三)集中开展严厉打击无证的行为,规范食品经营主体(餐饮服务制售单位)资格。要摸清我区区域内农家乐、农村市场及农村周边、、农村学校周边小餐饮、农村学校、农村幼儿园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无证数,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食品突出问题。

(四)集中开展食品经营者(餐饮服务制售单位)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索证查验和查验记录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行动。

针对农村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意识不强,进货查验责任不落实,台账记录不规范和记录不全等突出问题,重点对农家乐、农村市场及农村周边、农村学校周边小餐饮、农村学校、农村幼儿园食堂,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合法来源的食品或食品原料行为。对从合法渠道采购但不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未索证索票或票证不全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从非正规渠道采购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的经营者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立案处罚。

五、集中开展农村食品经营者(餐饮服务制售单位)使用无标签标识或标签不符合要求的食品的整治行动。农村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的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对采购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比较多的问题进行查处,将食品标签标识或标签不符合要求的检查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特别是我区餐饮单位使用食用油、散装白酒监督检查,禁止采购、使用无标签或标签标识不全散装食用油、白酒,依法从严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白酒。

六、集中开展农村餐饮服务制售单位使用劣质食品违法整治行动。将肉及肉类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大米、米面制品、豆制品、高汤底料、一次性餐具为检查重点。对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要深查细究,做到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重点打击,治理源头。特别是农家乐、农村小餐饮、农村学校食堂、农村幼儿园食堂、农村学校周边的小餐饮等。同时要加大工作力度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加非食用物质的“两超一非”违法行为,以及使用劣质原料加工制售食品的违法行为。特别对农村学校食堂、农村幼儿园食堂糕点加工时,使用含铝的泡打粉的整治。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14年9月上旬开始至2014年12月上旬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推进:

(一)组织部署阶段(9月上旬)

1、制定实施方案。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成立工作机构。成立湛江市霞山区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二)摸底排查、整治规范阶段(9月中旬-11月下旬)

1、组织力量对农家乐、农村小餐饮、农村学校食堂、农村幼儿园食堂、农村学校周边的小餐饮等进行检查,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明确检查重点。对餐饮服务环节,突出经营高风险和重点食品经及问题多发的经营主体,开展全覆盖检查。

2、做好信息报送。要及时汇总上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见工作情况统计表)。从9月28日起至11月30日止,每周三下午5:00前向市食安办农村食品安全“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信息。第一次上报工作信息时,同时报一名整治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9月29日之前上报一次中期工作汇报,汇报内容为前期组织开展农村食品整治和日常监管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三)总结阶段(12月上旬)

11月3日前,根据方案,结合上级指示要求,对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总结并上报市专项整治办公室,查找突出问题,在总结的基础上,建立餐饮服务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二)、认真组织,务求实效。

(三)强化监督,落实责任。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五)建立投诉举报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作为我局专项行动主要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净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环境,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全社会关注,为此我局建立投诉举报网络,公开投诉举报电话:0759-2228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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