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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

发布时间 : 2023-12-22 11:15来源 : 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的部署要求,有效遏制茶叶过度包装现象,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排查整治茶叶过度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茶叶包装“瘦身”、轻装上架,维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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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治理重点检查茶叶礼盒包装材质、包装层数、包装空隙率、包装成本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执法人员坚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向经营者宣传普及相关法规要求,指导经营者识别何为过度包装,并要求经营者开展自查,认真贯彻国家标准规定,对不符国家标准的产品进行处理,避免茶叶销售环节出现过度包装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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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动以来,共检查生产经营户36家次。执法人员对3家经营单位销售茶产品包装不符合国标要求违法行为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要求经营者下架相关产品停止销售。

  接下来,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元旦、春节等节假日为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查处茶叶过度包装违法案件,推动茶叶过度包装问题长效治理,构建简约绿色消费理念。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标准要求:粮食及加工品包装层数不应该超过三层,其它商品不应超过四层;生产组织应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避免过度包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过度包装的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者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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