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第二十七中学校长陈小飞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前公示
发布时间 : 2018-04-12 17:36来源 : 本网
经济责任审计审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广东省审计厅关于湛江市审计机关2018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批复》 (粤审综〔2018〕53号),我局决定成立审计组,自2018年4月25日起,对湛江市第二十七中学校长陈小飞同志任期(2013年8月至2017年12月)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送达审计。
审计期间,有关部门、单位及干部、职工如有情况和意见建议,可向审计组反映;反映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否则,一般不予受理。同时,请对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附后)和廉政规定情况进行监督。
特此公示
审计组办公地点:霞山区解放西路22号区政府1号楼15楼,联系电话:2173329。
湛江市霞山区审计局
2018年4月12日
审计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