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 2025-12-25 10:10来源 : 霞山区审计局
区委、区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将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持续在压实整改责任、优化整改措施、提升整改效能上精准聚焦、统筹发力,深入推动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审计整改组织领导更加有力。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专门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多次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重点问题整改落实举措,不断压实整改责任,推动标本兼治。各部门单位能自觉把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审促改促治,制定出台10项规章制度,一体推进“治已病、防未病”,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整改督促,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区委审计办、区审计局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清单,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分类提出整改要求,开展全方位整改跟踪检查。针对区领导批示的重大、典型问题,认真做好研究落实和督办跟踪,向23个单位发送27份整改督办函,并组织实地调研督查。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办机制,落实审计整改结果“审计组-整改专职部门-局领导”三级审核机制,提升结果认定的准确性、统一性。
(三)构建多元协同,审计整改叠加效应更加彰显。充分发挥区委审计委员会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能作用,持续在信息沟通、协作配合、成果共享等环节协同发力。区委组织部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干部监督的内容。区纪委监委明确将审计移送线索纳入督办事项,区委巡察办将审计整改纳入巡察重点内容,并开展巡审联动,形成监督合力。区政府督查部门将相关审计整改工作事项列入督查范围,推动整改工作高效落实。
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5年6月底,《霞山区2023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3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17个,其中已到整改期的130个问题完成整改117个,整改率90%。整改问题涉及金额46423.37万元,已完成整改的金额43317.51万元,资金整改率93.31%。
(一)财政管理审计方面
1.区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突出问题10个,已整改9个,整改资金3814.58万元,完善制度1项。一是财政预算管理规定未落实问题,财政部门进一步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开展零基预算改革,提高预算编制到位率,加快预算项目资金下达、拨付进度,已拨付3项预算项目57.98万元。二是专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问题,财政部门已拨付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等8项专项资金856.61万元,回收统筹2项专项资金67万。三是暂付性款项管理不严问题,区财政局制定暂付性款项10年消化计划,严格规范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加强暂付款清还工作。四是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缴库问题,区妇幼保健院、新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7家医疗机构全额上缴非税收入248.84万元。五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执行不够到位问题,财政部门已将区本级财政应承担的补助资金6.2万元足额划拨至市级财政专户。
2.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突出问题69个,已整改64个,整改资金4841.34万元,完善制度6项。一是部分单位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区教育局、区人社局等17个单位加强预算编制管理,规范项目预算审报表编制,完善绩效目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区应急局5个预算项目资金188.69万元已被回收统筹。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体局等5个单位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上缴应缴财政款35.33万元。区市监局、港区人民医院、市四中等3个单位收回单位代垫款项12.36万元。区市监局、市四中清理实有资金账户,上缴结余资金132.80万元。二是部分经费管理使用、公务用车管理不合规问题,友谊街道办终止租赁社会车辆,加强公务用车申请和审批管理。区市监局、区农业农村局对19辆公务用车实行单车核算。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等4个单位严格按照“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公车运行维护费开支。三是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区科工贸局已按合同规定比例发放工人工资7.17万元。四是采购管理、内部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区政数局、市四中完善了采购、合同、建设项目、资产等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开展采购活动,并强化合同履行监管,提高采购合规性。
(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审计方面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审计查出突出问题12个,已整改8个,整改资金22310.53万元。一是债券资金支出管理不规范问题,区水务中心、港区人民医院强化项目审核,按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规范债券资金支出使用。区政数局按合同约定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14.74万元。区政数局加强对托管账户资金的监管,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核算;追回债券利息收益6.62万元,并通过签订托管补充协议和托管业务变更申请书的方式变更利息归属方为区政数局,及时收回国有资产收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债券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区城综局、区应急局加快债券项目建设进度,霞山区老旧小区小巷片区改造项目(五期)、霞山区停车场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的子项目车库(霞山区政府一、二)等2个项目已竣工。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方面
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突出问题2个,已整改1个。关于专项资金未及时制定分配方案、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已制定“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将该项资金分解下达给区水务中心和新园街道办等8个涉农街道办用于农村污水治理、道路建设、三清三拆三整治等乡村振兴建设工作,落实我区乡村振兴助镇帮镇扶村资金保障工作,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门加快拨付2023年市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2023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助、乡镇船舶船位监控终端建设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等3项资金290.38万元,回收统筹资金985.62万元。
(四)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方面
1.重大项目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突出问题12个,已完成整改11个,整改资金1354.47万元,完善制度2项。一是竣工财务决算工作不规范问题,区妇幼保健院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权限,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与验收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二是工程造价管理不够严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区妇幼保健院共5个项目追回多计工程款8.18万元。三是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区妇幼保健院健全工程项目管理机制,加强控制工程建设全过程。区市监局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三至五楼改造工程已完工,档案库房(一期)已验收。严格按照合同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验收,补齐盘亏资产或型号不一致资产7项,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
2.霞山区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突出问题11个,已完成整改10个,整改资金551.31万元。一是养老服务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区民政局、东新街道办通过整合资源,在东新街道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打造出康复治疗室、配餐区、辅具租赁区、适老化产品区等多个功能完备的区域,目前10个街道级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均已投入使用。二是养老服务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区民政局已按工作方案做好评估,发放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护理补贴2.79万元。全面排查核实我区养老数据,改正录入错误信息,确保老年人基本信息数据库中的数据真实准确。三是养老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区民政局已按规定对移交给44个村(社区)和6个街道的养老服务设施及53件老年服务专用设施做好资产调拨登记,做到账实相符。四是养老服务设施管护不到位问题,区民政局通过清查盘点资产、调账处理等方式及时确认固定资产,整改金额97.40万元。2所社区卫生院安排专人做好按摩床、跑步机等器材定期维护工作,海滨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将已购置的116件养老服务设施投入使用,提高养老设施使用率。
3.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突出问题2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关于资金分配方案制定不及时、资金执行率低问题,区教育局加快项目规划执行,将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分配给市一小、市三十三小、霞山实验中学等17所学校用于持续改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提升学校办学能力。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推动义务教育薄改资金支出111.20万元。
(五)国有资产审计方面
国有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整改突出问题20个,已完成整改12个,整改资金7740.49万元,完善制度1项。
1.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区属国企盘活房产1项,建立健全风控机制,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工作机制和风险控制管理方法,加强内审监督,促进企业完善治理。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一是资产基础管理薄弱问题,区卫健局认真厘清房车所有权、使用权归属,通过补签租用合同、明确租金征收标准的方式,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区市监局、市四中等4个单位已按照规定录入固定资产6项共397.70万元。区农业农村局、解放街道办等4个单位的4项在建工程通过确认固定资产整改金额7644.80万元。区应急局、区科工贸局通过完善调拨手续,更新固定资产卡片信息,调整账务83.22万元,做到账实相符。区应急局向财政部门报备处理报废资产3项。二是资产收益管理不善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加强投资收益管理,并制定扶贫资金投资收益分配方案,已将投资收益25.40万元拨付到位。市四中对食堂租金、场租费等出租收入,按规定缴纳房产税等税费6.45万元。
(六)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区审计局不断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协调配合,强化成果共享运用,将审计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理,进一步提升审计监督质效。区纪委监委将审计移送的2起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纳入督查督办工作内容,其中已对某村涉嫌资产未登记入账的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对相关人员作出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理。
(七)审计建议落实情况
有关部门把审计整改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抓手,全面压实整改责任,认真落实审计建议。
1.关于“深化财政预算管理”建议的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好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把资金用在刀刃上,以确保足额安排“三保”支出,2024年度“三保”支出169510万元。二是开展零基预算改革,严格把控年初预算安排和年中预算调整,坚持无项目无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规范 。三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加强对新增预算安排的重大支出政策和项目的审核及事前绩效评估,对区教育局等3个部门整体支出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3个重点项目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78759.45万元。
2.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建议的落实情况。财政部门做好债务风险测算工作,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借用管还”全流程管控,确保债券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2024年隐形债务增量为零;加强暂付款清还工作,财政部门结合暂付性款项挂账和财力规模等实际情况制定了10年消化计划,大力压减暂付款规模,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完善、更新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置等制度,细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等事项的审批程序及权限。区属国企通过广东省统一报表系统和国资委企业财务快报软件,加强对监管企业月度数据的审核与运用。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制,细化“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和操作规范,提高风险防范与控制水平。
3.关于“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议的落实情况。教育、民政等部门加大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支持力度,2024年落实教育、文化、卫生健康等九大民生领域资金支出172138万元。全面梳理与整合辖区内闲置的托老用房,完成34个养老服务站的建设与改造工作,满足辖区老年人活动的需求。巩固提升教育现代化成果,不断补齐教育资源短板,新增义务教育公办学位3210个、学前教育公办学位270个,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5%以上。区农业农村局统筹安排“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等民生资金和项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区城综局完成老旧小区小巷片区化改造五期项目建设,提升老旧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
三、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尚未完成整改的21个问题中,有13个问题已到整改期限,到期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涉及20个部门单位,整改不到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主观因素方面,个别被审计单位存在拖延整改、书面整改、整改措施不力等情况,整改责任未能真正落地落实落细。二是客观因素方面,有的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涉及面广,需较长的整改周期逐步解决,如未及时办理房屋权属证书、食堂租金追收等问题;有的问题受到资金、政策等原因影响短期内难以完成,如未发放民办幼儿园学前教育生均经费、“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等问题。三是有的问题本身即属于中长期改革任务,需要持续推进整改,如政府投资项目未达到产生经济效益、养老服务站点建设不规范等问题需长期推进。
对于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后续整改工作作出以下安排:一是压实整改责任。被审计单位紧盯未完成整改问题,深入查找分析症结所在,分类施策、优化措施,明确时间节点,有序推进问题整改到位。审计机关跟进进度、定期督查、一抓到底,推动改彻底、改到位。二是深化贯通协同。强化横向联动、纵向贯通,及时协调解决跨部门的问题。对存在时间长、历史原因复杂、涉及利益群体多、整改难度大的重要问题,建立牵头沟通协作机制,推动有序化解处置。三是强化源头治理。坚持一体推进、标本兼治,推动从源头上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控制风险,杜绝“屡审屡犯”,切实以审计整改成果提升治理能力。
区政府将继续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做好审计整改工作部署要求,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指导,切实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夯实整改“下半篇文章”。审计部门持续抓好当前仍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工作,通过定期向被审计单位发出整改督办函,全程跟踪、动态管理,形成对未完成整改问题的持续追踪与闭环管理,以扎实有效的整改成果助力政府治理效能提升,为霞山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审计支撑。
粤公网安备 440803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