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示
发布时间 : 2025-03-15 17:32来源 : 本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25年2月21日起,对林湛澄同志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同步开展霞山区全面推进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审计期间,区审计局和审计组受理与林湛澄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以及霞山区全面推进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情况的来信来电来访,内容包括:霞山区自然资源局及林湛澄同志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管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防控重大经济风险等有关经济活动中履行职责和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政规定情况。信件请交审计组,或邮寄至湛江市霞山区审计局,通信地址: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西路22号,邮编:524013;审计组办公地点:霞山区解放西路22号区政府1号楼15楼,联系电话:0759- 2173330,同时,在霞山区自然资源局设置了举报信箱。提倡实名反映情况。
审计期间,审计组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诚恳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审计组执行纪律情况。举报电话:0759- 2173327(区审计局)。
特此公示。
中共湛江市霞山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湛江市霞山区审计局
霞山区自然资源审计组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