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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霞山区2023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 2024-10-28 11:25来源 : 本网

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湛江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执行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及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有关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有力促进我区经济稳中求进,以“四大牵引”高质量打造滨海魅力中心城区。

  ——财政收支运行平稳。加强财税工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7620万元,比上年有所增长。加强重点税源监管,尤其是对房地产等重点行业的税费征管,房产税收入3309万元,同比增长19.37%。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实现国有资产资源收入5845万元;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实现行政事业性收入1173万元,有效弥补区级财力。  

  ——落实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保障。争取新增债券资金75000万元,保障湛江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建设、霞山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老旧小区小巷片区化改造、霞山区南柳河综合整治开发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产业振兴。争取上级专项资金26461万元用于支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完善乡村产业体系,加快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持续健全民生保障机制。2023年全区民生类支出171441万元,占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8.76%,稳步提高困难群众补助救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等标准,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全年教育支出占民生支出比重最高。

  ——推动财政管理改革创新。印发《霞山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评办法(试行)》、《霞山区各街道经费保障暂行办法》、《霞山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区级预算执行审批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规范预算执行审批程序,推动街道经费预算管理标准化改革。促进重点绩效评价一体化融合,组织区级预算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对3个区级部门整体支出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等3个重点项目进行重点核查,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审计整改质效提升。各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认真落实作为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和作为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对照审计整改问题清单,按项逐条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动真格”,见实效。截至2024年9月底,2022年《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83个问题,已整改74个,整改到位率89.16%,整改问题涉及金额4.66亿元,已完成整改金额4.56亿元,问题金额整改到位率为97.85%,已制定完善制度方案4项,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审计了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和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区级决算草案反映,2023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7.38亿元、总支出23.71亿元,结余结转3.67亿元;区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4.18亿元,总支出11.10亿元,结余结转3.08亿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012万元,总支出90万元,结余结转922万元。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财政预算管理规定未落实。一是项目预算编制、执行不到位。2023年,年初预算安排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0万元未细化到具体预算单位或具体项目,且未作调减预算处理;40个项目预算146.80万元连续两年执行率为0%;有2个预算项目763.80万元未纳入项目库管理。二是预算项目未及时下达、拨付。4项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调增未下达,涉及金额852.82万元。3项预算项目资金未及时足额拨付,涉及金额68万元。三是未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3年,10项新增预算安排的重大支出政策和项目未实行预算审核和绩效评估全覆盖,涉及金额264.46万元。个别项目存在绩效目标设置不完整不合理;组织管理力度欠缺,未充分提供实施开展、检查监控、督促整改的项目材料;绩效目标和自评材料未及时公开等情况。

  2. 专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2项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涉及未拨付金额303.61万元。因项目进度缓慢、补贴名单未及时审核、仍在准备请款阶段等,5项专项资金完全未执行年初预算和1项专项资金执行率低,涉及未使用金额709.01万元;1项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指标未及时分解下达,超期186天,涉及金额63.06万元。2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任务未完成,涉及未支出金额35万元。1项专项资金存在考核公示天数不足、未按时完成绩效考核等情况。3项民生补助资金发放的对象和范围不符合规定,涉及金额2.39万元。

  3. 暂付性款项管理不严。2018年底前形成的暂付性款项余额未按规定在2023年底消化完毕;2019年以后新增的暂付性款项累计余额30638万元,占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之和的比例为11.04%,超过规定要求的5%。

  4. 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缴库。7家医疗机构2023年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费未全额上缴国库,涉及金额248.84万元。

  5.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执行不够到位。未将本级财政应承担的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划拨至市级财政专户,涉及金额6.20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霞山区一级预算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审计5个一级预算单位并延伸审计3个所属单位。审计结果表明,区级部门单位能够认真执行区人大会议批准的2023年度预算,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部分单位预算管理不严。一是资金执行率低的问题仍然存在。3个单位未有效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未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规范申请调整预算等,造成11项预算资金执行率低于11%,涉及未执行金额218.35万元。二是预算编制不完整。15个单位的283个效目标未制定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指标;2个单位项目库未编制项目设立的必需信息。1个单位动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2个单位的政府采购支出、1个单位取得的非税收入(罚没款和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等均未纳入预算编制,涉及金额321.92万元。

  2. 部分部门财务管理不规范。7个单位的应缴财政款38.53万元未及时上缴。5个单位未及时收回单位代垫款项43.64万元。2个单位支出手续不完善,出现支出未附签收表或签收表填写不完整等情况。2个单位未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出现所附资料的时间在记账时间之后等情况,涉及金额1364.70万元。4个单位会计核算不真实,少列支出30.69万元、扶贫投资本金4万元,多列已回收的投资本金529.39万元和资产处置费用94.75万元。3个单位未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涉及金额8.25万元。1个单位68笔支出未按规定落实公务卡管理规定,涉及金额2.75万元。1个单位未按规定清理2个预算单位实有账户。1个学校教育收费不规范,涉及金额9.84万元。1个单位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拨资金,导致资金结余连续结转3年以上,涉及金额132.80万元。

  3. 部分经费管理使用不合规。1个单位长期固定租赁2辆社会车辆,且用车手续不齐全,涉及金额12.65万元。3个单位超范围多支付社保费、公积金、午餐费等,涉及金额83.93万元。有1个单位挤占上级经费,涉及金额2.41万元。1个单位3项支出的资料不真实,存在同一事项重复开支、虚开发票报销、虚拟会议纪要、先验收后送货等情况,涉及金额23.56万元。

  4. 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有1个单位的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竣工,工期逾期118天;工人工资款项发放金额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比例,涉及未划拨资金7.17万元。有1个单位的1个项目存在2项变更内容894.46万元未经审定提前施工和施工过程中有2项问题长期未解决的情况。

  5. 采购管理不规范。有3个单位的12项采购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涉及金额81.88万元。1个单位的1个项目提前选定中标单位再上中介平台采购。2个单位的7个采购项目未按规定在中介服务超市进行备案或公示,涉及金额184.41万元。2个单位的2个采购项目未在中标30天内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涉及金额85.03万元。2个单位超标准配备办公设备,涉及超标金额2.80万元。

  6. 内部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4个单位有26项采购的签约人和验收人相同,未实现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累计金额176.23万元。4个单位未按规定对财务资料、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建档管理,出现资料丢失、审核结论空白、案卷编码不规范等情况。3个单位内部审计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等情况。1个单位有13张发票共6442.82万元没有经手人、证明人及审批人签字。1个单位的2个下属事业单位单位合并后,未办理资产和债务的移交、接收手续。1个单位未建立健全合同、建设项目、资产等内部管理制度。

  7. 部分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不严。截至2023年底,有1个单位未及时发放民办幼儿园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涉及金额611.65万元。有1个单位的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由于未及时制定分配方案导致剩余168.58万元未使用。

  8.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落实还需加强。2个单位的共19辆公务用车未实行单车核算。1个单位无预算支出公车运行购置费17.98万元,4个单位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3万元。

  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审计了霞山区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霞山区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积极发挥专项债券资金作用,有效拉动经济。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债券资金支出管理不规范。债券资金存在支付工程款未取得发票、支付预付款未按合同约定取得履约保函等手续不合规的情况,涉及金额3565.71万元。2个债券项目提前支付工程进度款,涉及金额376.46万元。1个债券项目未按合同约定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涉及金额14.74万元。1个单位未按规定制定债券资金分配及使用方案,涉及金额16000万元。1个单位未对2个托管账户的债券资金进行会计核算,脱离监管,涉及金额4908.89万元。1个单位未按规定将偿债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且未制定偿还计划及时足额偿还政府性债务,涉及金额287.50万元。1个单位应收取的债券利息未收,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涉及金额6.62万元。

  二是债券项目管理不到位。5个债券项目推进缓慢,最长超出合同约定工期15个月未竣工验收。1个债券项目变更未经政府审定,实际变更减少144.53万元,与政府审定的不一致。1个债券项目的3个子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涉及金额1003.46万元。

  三是个别债券项目建成后未达预期效果。1个债券项目已支付工程款16014.23万元,一期已经完成,二期尚未完成,部分项目完成后一直空置,未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结合区级预算执行审计,组织审计了霞山区“百千万工程”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情况。审计结果表明,霞山区积极深入实施省市区“百千万工程”工作部署,有效推动霞山区各项城乡服务功能提质增效,有力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专项资金未及时制定分配方案。2023年市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800万元因主管单位未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导致资金滞留超过60天以上。

  二是资金拨付使用不及时。2023年市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因请款不及时等原因未及时拨付,涉及金额169.59万元。3项专项资金因项目进度缓慢而未及时使用,涉及未使用资金1113.81万元。

  四、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重大项目审计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了霞山妇幼保健院升级改造等项目的工程审批、招投标、签订合同、竣工资料、工程结算和审核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资金使用基本真实、准确,基本能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组织实施区妇幼保健院改造,改善本地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条件,完善妇幼卫生体系。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竣工财务决算工作不规范。1个医疗设备合同签订与验收岗位不分离,涉及金额1346.29万元。

  二是工程造价管理不够严。2个清单项目实际安装的设备数量少于结算数,5个工程结算多计工程款,涉及金额8.18万元。

  三是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1个项目的业主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签订合同,存在降低罚款金额和罚款条件、增加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比例和删除工程结算原则条款。1个工程项目在公开招标中,设置了4项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评审因素。1个项目的部分清单外项目未按合同约定的方式经过发包人、承包人和监理单位市场询价,涉及金额47万元。2个单位的3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竣工,工期最长逾期11个月。1个项目的监理公司监理工作不规范,旁站记录表过于简单,内容几乎重复,没有具体的数字支撑和工程量,没有具体描述工程进展、发现问题和处理情况。1个项目验收不严,造成盘亏1项资产,型号不一致的有6项资产,涉及金额13.73万元。

  四是工程绩效目标任务未完成。由于部分医疗设备使用效益和经济效益不高等原因,1个项目有3项绩效目标任务未完成。

  (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

  1. 霞山区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审计。

  审计霞山区2021年至2023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落地、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养老专项资金使用、养老服务机构管理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霞山区初步形成区级、街道级、社区(村)级三级养老服务体系,按时按量完成市下达的适老化改造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养老服务项目监管不到位。1家养老服务中心于2022年1月建成,截至2024年5月底仍未投入使用。11个城市社区养老中心未围绕规定的服务项目建设。

  二是养老服务政策落实不到位。2023年度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护理补贴共0.51万元未发放到位。养老服务平台数据内容不准确,2021年至2023年主管单位共录入21名不满60周岁的老年人。

  三是养老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2021年至2023年投入并完成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涉及费用共计490.36万元,因财政资金困难,截至2023年底,资金支出率仅为27.2%,涉及未支出金额357.22万元。1个项目合同资料不真实,已开工3个月才签订合同,涉及金额20.70万元。主管单位资产调拨把关不严,已移交给44个村(社区)和6个街道的养老服务设施共26.15万元均未做固定资产登记,53件老年服务专用设施共11.31万元调拨手续不齐全。

  四是养老服务设施管护不到位。主管单位与第三方运营公司交接清点物资时,未办理交接手续。信息智能系统和改修建养老服务场所等事项已验收但未及时确认固定资产,涉及金额97.40万元。1个区级和1个街道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的资产存在闲置未拆封等情况。

  2. 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审计。

  审计了2022年霞山区“薄改资金”的分配、使用及项目的开展情况。审计结果表明,霞山区完善了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规划,有效地推动了霞山区的学位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资金分配方案制定不及时。由于主管部门未及时制定分配方案,1项2022年的中央“薄改资金”滞留180天才下达至使用单位,涉及金额730万元。

  二是资金执行率低。截至2023年6月底,1项2022年的中央“薄改资金”资金执行率仅为8.05%,剩余未使用资金698.80万元。

  五、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

  结合区级预算执行审计关注了此类资产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企业能够贯彻落实关于国企改革的部署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发展,提升经营质量效益。发现的主要问题:

  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区属国企有2项房产长期闲置,闲置最长达13个月。区属国企风控机制不健全,内部审计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风险预警机制不完善。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等审计,重点关注了此类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相关单位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不断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

  1. 资产基础管理薄弱。2个单位未及时办理权属登记或权属变更登记,涉及3处房产、3辆执法车辆。1个单位因诉讼相关支出并未有形成实质资产导致虚增固定资产,涉及金额14.32万元。4个单位部分资产未登记入账,涉及捐赠物资3.50万元、资产394.20万元。有6个单位的7项在建工程已验收但未及时转固,涉及金额9790.72万元。有2个单位的2项调拨资产未做到账卡相符,涉及金额83.26万元。有1个单位未及时处理3项报废资产,涉及金额1.52万元。

  2. 资产收益管理不善。1个单位未按规定及时收取租金218.29万元和295名职工6个月的宿舍租金。1个单位扶贫资金投资收益25.40万元未及时拨付。1个单位的出租收入未缴纳相关税费,涉及收入金额58.51万元。

  3. 信息化系统建设资产闲置低效。由于设备未开箱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霞山区智慧城市及5G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远程视频会议系统、融合指挥中心设备共有71件资产闲置浪费。会议分会场系统资产配置严重浪费,实际在用资产占比37.6%,闲置资产合计37.02万元。

  六、审计建议

  结合审计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审计建议:

  (一)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提高预算严肃性。提升预算编制水平,压实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发挥财政预算约束力。深化预算执行,及时下达中央、省级和市级资金,进一步强化资金分配、下达和使用的全过程监管,尤其加大对重点资金安排项目的动态监管力度。坚决贯彻“过紧日子”的要求,杜绝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维护财政预算制度的严肃性。完善预算绩效体系,持续推进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发挥财政资金积极效益,及时盘活沉淀资金,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范,进一步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借用管还”全流程管控,确保债券资金依法合规安全使用,坚决遏制隐形债务增量。防范国有资产损失流失风险,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的相关规定,充分利用资产管理系统,进一步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础性管理工作,提高资产管理效率和准确性,保障国有资产安全高效。

  (三)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群众满意度。聚焦推进“百千万工程”,落实好财政投入责任,进一步完善乡村基础设施,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教育现代化、困难群众补助救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保障力度,确保民生资金规范使用、惠民政策落实落地,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民生政策满意度。

  (四)增强审计整改力度,提升审计整改实效。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要求,推进审计整改加快落实到位,切实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深化各类监督协同贯通,推动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党政督查相结合,严肃追责问责,凝聚监督合力,推动构建明责履责、担责追责的严密机制。

  本报告反映的是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按有关规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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