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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霞山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书记陈日胜同志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审前公示

发布时间 : 2016-02-23 16:42来源 : 本网

 

 

 

 

审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五条和区政府的批复,我局决定成立审计组,自2016223日起,对中共霞山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书记陈日胜同志任中(20061月至201512月)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期间,有关部门、单位及干部、职工如有情况和意见建议,可向审计组反映;反映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否则,一般不予受理。同时,请对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附后)和廉政规定情况进行监督。

特此公示

 

审计组办公地点:霞山区解放西路22号区政府1号楼15楼,联系电话:2173329

  

湛江市霞山区审计局

2016223

 

(本公示自2016223日起2016229止,保留5个工作日)

                     

审计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