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霞山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主任范芳俊同志任中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审前公示
发布时间 : 2015-07-09 17:33来源 : 本网
经济责任审计审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区政府的批复,我局决定成立审计组,自2015年7月9日起,对湛江市霞山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主任范芳俊同志任中(2011年4月至2014年12月)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期间,有关部门、单位及干部、职工如有情况和意见建议,可向审计组反映;反映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否则,一般不予受理。同时,请对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附后)和廉政规定情况进行监督。
特此公示
审计组办公地点:霞山区解放西路22号区政府1号楼15楼,联系电话:2173129,2173327。
湛江市霞山区审计局
2015年7月9日
(本公示自2015年7月9日起至2015年7月15日止,保留5个工作日)
审计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
二、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
四、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
五、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