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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第二十八小学原校长梁国兴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前公示

发布时间 : 2015-06-29 09:57来源 : 本网

 

经济责任审计审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区政府的批复,我局决定成立审计组,自2015629日起,对湛江市第二十八小学原校长梁国兴同志任期(200312月至20138月)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期间,有关部门、单位及干部、职工如有情况和意见建议,可向审计组反映;反映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否则,一般不予受理。同时,请对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附后)和廉政规定情况进行监督。

特此公示

 

审计组办公地点:霞山区解放西路22号区政府1号楼15楼,联系电话:2173330

 

 

  

                        湛江市霞山区审计局

                      2015629

 

(本公示自2015629日起至201573日止,保留5个工作日)

 

审计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

二、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

四、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

五、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