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霞山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 2025-10-10 17:23来源 : 霞山区审计局
区人大常委会:
我受区政府委托,报告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执行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和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有关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以“四大牵引”高质量打造滨海魅力中心城区,为加快打造产业湛江、生态湛江、平安湛江、鲜美湛江、文明湛江、幸福湛江作出霞山贡献。
——加强财政收支管理,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积极挖掘盘活国有资产资源,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27亿元。区财政部门强化预算约束,从严从紧用好财政资金,督促各单位落实好过“紧日子”的要求,把资金用在刀刃上,以确保足额安排“三保”支出,2024年度“三保”支出16.951亿元。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的通知》,加强公共财政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及透明度。强化绩效管理,对3个部门整体支出和3个重点项目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7.876亿元。
——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保障重点领域建设。争取越秀区对口帮扶协作资金0.5亿元投入越秀霞山共建县域特色产业园、湛江霞山(越秀)科创中心建设等重要项目建设。通过新增专项债券资金6亿元,有力保障霞山区老旧小区小巷片区化改造、霞山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湛江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
——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推进社会事业发展。教育、文化、卫生健康等九大民生领域全年累计支出17.21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83%。民生重点领域支出中,教育支出7.613亿元,同比增长7.46%。健全社保体系建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22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每人每月195元、261元分别提高至202元、270元。推进卫生健康发展,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由每年640元提高至670元,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由89元提高至94元。
——持续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经济体制改革重点,纵深推进中国蚝都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广湛高铁湛江北站主体工程、蓬莱康养综合体、南柳河沿岸文旅基础设施、特呈岛旅游及配套设施等多个核心项目建设。在投融资、国资国企、数字平台、财政资金统筹等方面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取得初步成效。
——优化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巩固整改工作成效。把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摆在同等重要位置一体推进。着力构建全面整改、专项整改、跟踪督促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截至2025年7月底,2024年《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138个问题中,已到整改期限的问题130个,其中已整改到位的问题118个,整改完成率90.77%。整改问题涉及金额4.642亿元,已完成整改金额4.335亿元,问题金额整改到位率为93.39%,已制定完善制度方案10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
审计了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编制和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区级决算草案反映,2024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7.86亿元、总支出27.36亿元,结余结转0.5亿元;区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1.90亿元,总支出8.58亿元,结余结转3.32亿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233万元,总支出96万元,结余结转1137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等部门积极统筹财政资源,深入推进财政预算改革,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2024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执行管控不到位。有2项预算项目调增未下达和3项预算项目资金未及时足额拨付,涉及金额473.07万元。5个单位未按规定公开绩效评价结果,涉及2个整体支出项目和3个重点项目。
2.专项资金管理不严格。有7项专项资金因拨付不及时,导致3项共8.82万元被清算收回,4项合计132.84万元未使用。16个单位的13项专项资金因事项推进不力、未及时请款等,导致未及时支出1509.55万元,部分绩效目标未完成。1个单位由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金的复核、公示工作以及未及时进行请款,导致未能及时发放补贴202.93万元。1个单位未按规定建立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使用台账。
3.财政资金未能有效统筹。有3个单位应收未收非税收入14.11万元,2个单位应缴未缴非税收入26.13万元。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坚持边审边改、立行立改,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督促及时拨付资金,截至2025年7月底,已促进拨付资金192.14万元,已上缴非税收入6.97万元至国库。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组织开展霞山区一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审计5个一级预算单位并延伸审计1个下属单位。审计结果表明,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基本能够执行区人大会议批准的2024年度预算,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为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执行不严格。有4个单位7个预算项目因项目推进缓慢导致执行率低,涉及未使用金额360.09万元。1个单位的政府采购支出未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涉及金额155.63万元。1个单位未按规定将偿债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且未制定及时足额偿还政府性债务的计划,涉及金额1949.26万元。1个单位超预算列支培训费5.82万元。
2.财务管理不规范。有6个单位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财政存量资金以及部分经费,涉及金额838.47万元。2个单位的5项经费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涉及金额87.93万元。1个单位未足额缴纳2024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10.76万元。1个单位财务制度执行不严,存在报账不及时、未定期开展对账工作等问题。1个单位违规报销加油费用1.39万元。1个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公务用车使用台账,未如实记录车辆油耗情况。2个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经费,涉及金额8.8万元。1个单位代付2处政府宿舍的物业管理费后,未及时向政府宿舍职工收回,涉及金额25.09万元。
3.内控管理不到位。有1个单位未建立收入、资产等内部管理制度。1个单位的会计资料和非税收入档案管理不善。1个单位未按规定将行政处罚权责清单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未按规定加强事前监管。1个单位存在16宗行政处罚决定不规范、3宗闲置土地信息未向社会公示和4份林木采伐内容公示信息不完整等问题。2个单位的2项采购项目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涉及金额1.72万元。3个单位购买服务合同管理不够规范,存在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中试用期约定超过法定期限和未明确工资薪酬等问题。1个单位存在未建立食堂收支结余台账和食堂材料进出库台账、部分食材无送货单和送货单未填写实收数量等问题。
4.依法依规决策意识不强。有1个单位“三重一大”制度不完善,部分内容的执行标准不具体,缺乏可操作性。3个单位决策和执行不到位,存在23项重大经济事项未经集体决策、决策内容不合规、先执行再补决策、执行前未经充分可行性研究以及决策后未及时执行等问题,涉及金额947.75万元。2个单位会议记录不真实不完整,存在会后补录、讨论过程记录不完整等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坚持边审边改、立行立改,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规范经费支出,截至2025年7月底,已整改金额222.73万元。
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审计情况
结合区级预算执行审计,审计了霞山区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霞山区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积极发挥专项债券资金作用,有效拉动经济。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债券资金使用把关不严。有1个债券项目提前支付工程进度款,涉及金额1930.36万元。2个项目采购程序不规范,涉及金额127.35万元。
(二)债券项目管理不善。有3个项目未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存在未经批准先行施工、施工图未经审查先行施工,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以及新增项目未经审定提前施工等情况。1项债券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变更率超过绩效目标要求的5%。4个债券项目进展缓慢,最长超出合同工期486天未竣工验收。
(三)债券项目运营管理不佳。有2个项目前期可研分析不科学,在实际运营后未能实现预期收益。1个项目部分外购资产未及时确认固定资产,涉及金额99.45万元。1个项目部分资产长期闲置未使用,最长闲置时间达2年8个月以上,造成财政资金浪费,涉及金额2991.71万元。
三、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重大项目审计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了霞山区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等项目的工程审批、招投标、签订合同、竣工资料、工程结算和审核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资金使用基本真实、准确,基本能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组织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完善了霞山区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招标采购程序不规范。有1个项目存在施工方违反合同约定分包中标工程,涉及金额904.46万元。1个工程项目的中标单位与施工单位不一致,涉及金额80万元。2个项目先实施后补采购程序,涉及金额16.21万元。
2.工程建设管理不完善。有1个项目因业主单位未对项目选址充分论证,导致部分子项目建成后被拆除,造成财政资金浪费30.26万元。2个项目未按要求如期完工,涉及金额645.90万元。5个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手续不完善,存在超出设计工程量未经验收、设计单位未参与竣工验收等问题,涉及金额325.61万元。
3.工程造价管理不到位。有6个单位的14个项目工程结算或预算偏差率超过规定的5%,最高达64.76%,项目核减总额为404.59万元。4个单位的6个工程项目由于施工单位虚报项目工程量、自行变更项目设计用料以及部分子项目不按投标单价结算等原因,多计工程造价132.66万元。
4.竣工财务决算工作不规范。有1个项目未按规定将农民工工资转入专用账户,涉及金额131.96万元。2个项目由于业主单位未按期对财政评审意见签署意见、未及时送审,导致工程结算进度缓慢。1个项目提前支付工程款19.96万元。1个项目未按规定上缴工程结余资金61.71万元。
5.项目运营效益不佳。有1个项目因前期谋划不充分,导致亏损10.58万元,未达预期收益。1个项目由于“重建轻管”,存在充电桩设施被油车占位和长时间闲置、电缆沟积水严重等问题,未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应有的效益。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积极组织整改,强化项目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截至2025年7月底,已追回多计工程款122.44万元。
(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政策落实审计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审计了霞山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积极推进省市区“百千万工程”工作,资金使用基本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
1.乡村建设项目推进缓慢。有1个单位未及时完成1个市级示范村项目和1个县级示范村项目的建设和验收工作,也未按规定时间动工改造农贸市场。1个街道下辖村委会未完成2条村支路和3条村巷路的道路硬化,合计5.7公里。
2.人居环境整治不彻底。有1个街道下辖村委会的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为96.7%,未实现全覆盖目标。1个自来水厂的村级供水存在生活用水部分检测指标超标的情况。3个自然村的3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管护不到位。
3.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有1个村委会的16间商铺未及时登记入账,涉及面积360平方米;1个经济合作社的1项在建工程已验收,逾期3年未及时转固,涉及金额58.33万元。
(三)重点民生资金审计
结合区级预算执行审计,审计了“越秀区对口帮扶协作资金”的分配、使用及项目的开展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基本能够规范使用资金,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发现的主要问题:
1.会计核算不规范。有1个单位未按发生的经济业务及时记账,涉及金额380万元。1个单位未按在建工程进行会计核算,涉及金额78.56万元。1个单位的5笔采购验收手续不规范,不相容岗位未分离,涉及金额11.43万元。
2.资金管理不到位。由于立项单位未及时监督实施单位开展工作、项目进展缓慢等原因,7个单位的8个项目推进缓慢,均未按计划完成工作任务,涉及未使用金额1592.49万元。
3.项目管理不完善。有1个项目已全额支出帮扶资金2200万元,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目标任务。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积极组织整改,强化资金管理,截至2025年7月底,已整改金额109.54万元。
四、国有资产资源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
结合区级预算执行审计,组织审计了2家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企业能够贯彻落实关于国企改革的部署要求,积极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加强抗风险能力,提升经营质量效益。发现的主要问题:
1.企业经营管控不严。主管部门2021至2024年间未对区属国有企业管理者经营业绩进行考核。2家集团未制订公司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导致所属1家子公司2024年期末净利润317.28万元未进行分配。1家集团未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制度。1家集团未及时移交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
2.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2家集团及各子公司未编制2023年至2024年度财务预算。1家集团及各子公司未编制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会计报表附注”;1家集团2024年合并财务决算报表本期与上期有关数字不衔接。1家集团对所属1家子公司财务监管不到位,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会计核算不规范,多计收入371.70万元。1家集团的1个工程项目未经批准先行施工,且专项资金执行率仅为10.25%,涉及未使用金额315.91万元。
3.产权登记工作管理不到位。主管部门未对已办理产权登记的59家国家出资企业出具产权登记证明,未建立健全产权登记档案制度。有2家企业变动产权登记但未变更工商登记,导致产权登记信息与工商登记不一致。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企业加强经营管理,积极完善决策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会计核算。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等审计,重点关注了此类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相关单位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不断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薄弱。2个单位部分资产未明确资产管理责任主体和管理责任。1个单位部分物资出入库管理混乱,涉及金额8.70万元。3个单位共21项在建工程已验收使用,但均未及时转固,涉及金额2793.54万元。8个单位部分资产未登记入账,涉及41处房屋和2处土地共8337.68平方米和原值3.78万元的固定资产。1个单位的13项固定资产未办理调拨手续,账实不符,涉及金额6.51万元。1个单位盘盈34项固定资产未进行账务处理。4个单位超出购置金额标准购置15项办公设备等资产,涉及金额1.56万元。
2.资产日常管护不到位。1个单位未及时做好资产清查登记,导致盘亏33件资产,涉及金额13.72万元。2个单位对资产监管不到位,导致2处房屋被他人占用、房屋产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等问题。5个单位共有17处房屋由于资料不完整、未支付物业维修基金等原因未及时办理资产权属证书。1个单位划转及接收资产时未办理移交手续,涉及金额3208.01万元。
3.资产使用效益不佳。3个单位有6处房屋长期闲置,闲置最长超25年,涉及面积698.43平方米。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坚持边审边改、立行立改,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登记及账务管理,截至2025年7月底,已将11处房屋列入资产核算和管理,补办1处房屋产权证,8个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对霞山区全面推进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情况,并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重点关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单位和镇街重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较好地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职责。发现的主要问题:
1.林地管护不到位。主管部门未按规定建立霞山区自然资源调查检测评价体制机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及湿地保护规划。1个街道的林长制巡查工作落实不到位,林长在巡林时未使用广东省智慧林长综合管理系统,且未按规定开展各类林长会议。1个街道存在0.48亩林地被违建占用的情况。1个单位逾期审批发放部分建设林木采伐许可证,最长逾期达156天。1个单位核发个别林木采伐许可证存在发证日期晚于采伐期限、采伐强度与采伐方式不相符的情况。2个街道未做好红树林管护工作,红树林滩涂被海上漂流垃圾、附近村民倾倒的生活垃圾包围,存在红树林土地上堆积垃圾、树上挂有海漂垃圾未清理的现象。
2.耕地保护不严格。1个单位未按规定对下级田长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存在监管缺位。1个街道的街级田长巡查次数不达标。1个街道的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落实不到位,新增撂荒耕地32.51亩。1个街道的耕地复耕经费未及时支出,涉及未使用金额3.09万元。1个街道未完成上级下达的违法建设治理任务,任务完成率仅3.54%。1个单位未能及时完成2023年度至2024年度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1个单位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不到位,耕地“非农化”涉及9宗,共11.88亩。1个单位对违法占用0.4亩的基本农田整改后续管护不到位。
3.水资源监管有短板。1个街道的镇级河长、村级河长巡河次数均不达标;且河长巡查制度落实执行不到位,对河道水面及周边生活垃圾和漂浮物等行为未及时处理。1个单位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不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有14家养殖场102.31亩未办理养殖许可证。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积极组织整改,细化落实河长制、林长制和田长制等相关工作,积极推进项目任务进度。截至2025年7月底,已完成新增撂荒耕地6.13亩的复耕复种工作。
五、审计建议
结合审计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审计建议:
(一)强化财政预算管理,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压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突出绩效导向,推进预算编制精细化,强化对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建立健全支出绩效评价机制,及时开展绩效评价。二是优化调整支出结构。进一步健全完善一般性支出管理体系,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严格控制刚性支出的增长及新增大额支出,事前严把决策关口,严格论证项目的可行性,把有限的资金资源运用到保障重点支出和改善民生上。三是提升财政收入管理力度。加强对非税收入执收单位的指导和监督,规范非税收入征缴工作,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同时加大挖潜增收的力度,积极盘活政府存量资金、资产、资源,加强国有资本运作和价值管理,全力应对财政平衡压力。
(二)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群众满意度。一是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落实各项配套政策,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保障,进一步完善乡村基础设施,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教育现代化、困难群众补助救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保障力度。二是主管部门应强化“越秀区对口帮扶协作资金”的监管责任,抓好民生资金申报、实施、拨付、使用、验收、监管以及公示公开等关键环节管控,建立健全民生项目和资金监管长效机制,防范民生资金运行风险。
(三)提升重大风险防控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地方债务风险防范,切实保障资金投向合规,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充分发挥债券资金效益。按照“严守底线、严控风险、严格管理”的原则,开展常态化和长效化的政府债务、隐性债务以及专项债券的日常监测,加强对财政隐患的排查、分析和处置。二是加强国有企业资本资产监管力度。压实国有资本和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主体责任,完善清产核资、财务报表合并等基础管理工作,规范资产核算登记和处置使用;健全国有企业运行监管机制,加强投资管理,保障国有资本投资者权益。三是防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损失流失风险。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加强对资产购置、保管、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底数清晰、管理规范。四是加大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注重推动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效统一,推动自然资源高水平保护高效率利用。
(四)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抓实审计问题整改。为深入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要求,持续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一是主管部门应落实整改监督管理责任,各单位应夯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深入分析问题根源,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同时应加强审计成果运用,促进举一反三,防止屡审屡犯。二是加强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监督衔接贯通,在监督重点、成果运用、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不断健全审计整改移送和追责问责制度,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本报告反映的是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按有关规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区审计局将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霞山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做出审计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粤公网安备 440803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