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霞山区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 2021-01-26 16:00来源 : 本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区审计局在区委、区政府和省市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组织实施2019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着力发挥了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功能作用。2019年8月至2020年7月区审计局实施审计项目9个,其中区级预算执行审计1个,部门预算审计1个,重大政策跟踪审计2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5个,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的监督和保障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霞山区财政预算总体平衡,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能够聚焦市委、市政府对霞山的定位,认真执行2019年度预算,财政资金投向围绕霞山区功能定位,落实重点项目支出,保障民生支出,积极推进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规范财政收支管理,较好地保障经济社会的发展。
——建立财政资金运行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了《中共霞山区委常委会“三重一大”事项清单》《霞山区财政性资金审批办法》、《优化预算执行流程的补充规定》等内控制度,形成内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促进霞山区财政资金优化配置。
——保证重点项目支出,保障民生政策落实。2019年,全区民生类支出153082万元,同比增长7.30%,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的88.04%。2019年霞山区落实各项民生政策,提高保障标准,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638元提高到702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440元提高到484元等;拨付177.20万用于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事后奖补等方面;投入122万元资金,用于普惠性幼儿园的建设,推进幼儿园设备更新。
——推进涉农资金改革,探索统筹整合长效机制。2019年成立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出台《霞山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推进霞山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部署要求,同时研究《霞山区2019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统筹整合分配方案》,统筹资金支持河长制工作、建设社区体育公园等。
——深化区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提升财政治理能力。通过印发《关于深化区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2019年区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工作任务清单》等有关文件,明确改革任务,建立健全改革配套制度。完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编制本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督促全区各单位做好省级资金项目库申报工作,加强区级重点项目的储备工作,主动在政府网站公开预决算信息,自觉接受监督。
——审计整改取得扎实成效。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列入人大常委会的年度监督计划,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区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整改。截至2020年6月底,按照审计要求已上缴、追回或归还各级财政资金275.13万元,拨付滞留和闲置资金2966.66万元,规范会计账目资金14.35万元,完善各项规章制度4项。
但是,2019年,受国际贸易摩擦、重点税源企业东兴炼油厂停产维修的影响,霞山区税收收入同比下降10.48%,民生事业刚性支出和重点项目持续增长,财政资金调度压力大,霞山区在“保工资、保运转”之外可支配财力有限,导致部分财政专项资金执行率低下。区财政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应予及时纠正和认真改进。
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按照省、市审计机关“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审计全覆盖工作部署,区审计局运用大数据审计方法,组织对2019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一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等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霞山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能够认真执行年度预算,财政预算总体平衡。
(一)区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据区级决算简表反映,2019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18239万元,总支出198487万元,年终结余19752万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0650万元,总支出15466万元,年终结余5184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全口径预算管理和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一是国库资金列支后转入预算单位实有账户,当年未实际支出,涉及金额43.91万元。
二是财政部门将应当纳入国库核算的疫苗接种服务费通过财政专户核算收支,涉及金额11.46万元。
三是霞山区财政局未及时下达本级预算资金。有195.80万元预算支出未按规定在2019年6月底前分解下达,其中9月之后才下达的资金47万元。
四是未及时分解下达省级转移支付资金。截至2019年底,尚未将市财政提前下达的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下达到具体单位和项目,涉及金额74.11万元。
五是项目预算执行率低。2019年部分年初预算项目当年未能实际支出或支出执行率低于10%,涉及金额237.82万元;当年调整追加预算11个项目1603.41万元,执行率为12.06%。
2.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推进落实方面的问题
一是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结存沉淀。截至2020年3月底,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费和免学费省级专项资金(湛财教〔2018〕48号)结余资金180.90万元,闲置1年以上。
二是绩效评价指标不科学。2019年财政部门组织编制项目绩效不够科学,审计抽查部分预算单位发现共有54个项目编制的年度绩效产出指标未量化、不细化。
3.市县财政管理体制有关情况
2019年度库款保障水平处于较低位置。2019年底国库存款余额2786万元,库款保障水平为0.16。全年库款最低余额2466万元,库款保障水平为0.14。
(二)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通过选取7个重点审计单位作为重点核查对象,其他一级预算单位在财政预算执行全覆盖数据分析的基础上,针对个别专题以延伸审计的方式抽查部分一级预算单位,通过数据分析筛选疑点、发放自查表等形式,首次组织对区55个一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覆盖审计,延伸审计1个所属单位,并结合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对5个部门单位财政收支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部门预算编制执行问题
(1)部门预算编制不科学,项目执行率低,涉及4个部门单位,金额826.91万元。区发改局2018年、2019年重复安排“平价商店建设”项目预算0.25万元,两年执行率均为0;区委统战部预算项目在2018年预算执行率低下的情况,2019年在往年基础上增加2.5万元,但预算执行率为58.18%;区创文办有3项专项资金794.1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0;区委宣传部1项专项资金30万元执行率为33%。
(2)单位内部控制失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涉及4个单位,金额44.59。区文新局白条抵库4.74万元,个人借款长期不归还,资金去向不明,涉及金额18.48万元;市政工程公司现金盘亏、白条抵库,涉及金额1.02万元;霞山电影院、东风电影院一把手违规直接管财,收入不入账,公私混用,现金管理失控,造成资产流失11.42万元;市政工程公司违规冲销个人欠款,导致国有资产流失8.93万元。
(3)部门存量资金沉淀,涉及2个部门,金额114.07万元。2019年,工农办从零余额账户多转资金6.61万元到单位实有账户;新园办、工农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107.46万元,连续2年结余,存量资金沉淀未发挥资金效益。
(4)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涉及16个单位,金额1221.82万元。①有6个部门单位未实行公务卡结算,金额43.27万元。②有10个部门财务核算不规范,涉及111.98万元。③有5个部门单位未及时缴交个人所得税、未及时收回单位代个人缴交的款项,涉及金额71.57万元。④有9个部门单位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涉及金额814.43万元。⑤有2个部门单位未及时上缴财政收入81.60万元。⑥有6个单位支出手续不完备,涉及金额98.97万元。
2.资产管理问题
(1)单位收入不入账,涉及金额8.07万元。市政工程公司出纳2008年至2018年期间将部分租金和水电费合计4.02万元私自保存,同时使用阴阳收据分别收取和上缴水电费,差额部分4.05万元私自保存。
(2)有3个部门单位未及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191.74万元。区农业局未及时收回由帮扶村委会管理的房产,造成25个月的租金收入损失3万元;霞山区南柳河管理所在协议书期满后未及时收回荷花村市场的使用权,致使出租收入流失169.14万元;市政工程公司商铺长期被原单位职工占用,公司没有租金收益和水电费收入,涉及金额19.60万元。
(3)有3个单位国有资产闲置浪费未发挥绩效。因未做好交接手续,区机关事务局尚未接收管理区政府位于广州市的房产,2018年9月至2019年12月资产闲置没有收益;区市场监督局2016年已购买的快检车仍未上牌,车辆未能投入使用,闲置超过3年;区市政公司2839平方米土地闲置10年,420平方米的土地闲置6年。
(4)有5个部门单位未及时收取国有资产收益,涉及金额57.25万元。区财政局、原体育局、霞山电影院、东风电影院、市政公司等5个单位应收未收租金以及设备管理费等合计18.44万元;东风电影院未执行承包协议,未足额收取承包费和收回代缴费用,造成资产损失12.69万元;市政工程公司未及时收回职工和租户水电费,涉及金额26.12万元。
(5)有11个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善。有6个部门未对资产实施归口管理,资产增加、减少未进行账务处理,造成资产账实不符、资产闲置,涉及金额64.15万元;有5个部门单位存在僵尸资产,未及时报废固定资产,涉及金额55.24万元。
(6)未经审批和公开招标擅自出租国有资产,出租手续不合规。解放街道办、区市政公司、东风电影院、霞山电影院,未经有关部门审批和公开招标,擅自出租;市政公司未执行合同约定收取保证金、预付租金,不合规延长商铺租赁期限。
3.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方面
(1)20个部门单位公务支出控制不严,涉及79.74万元。①有18个单位在区财政没有安排预算或已按标准安排预算的情况下,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经费60.31万元。②有3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和程序,涉及金额4.36万元。③有2个部门单位超范围支出餐费和行车补助,涉及金额15.08万元。
(2)4个部门单位违规支出,涉及金额18.40万元。区文新局、东风电影院和市政工程公司重报、多报工程款和个人补助支出等费用,涉及金额10.31万元;市政工程公司虚报支出3.94万元;霞山电影院、东风电影院为个人报销汽油费、通讯费、摩托车维修费等,涉及金额3.25万元。
(3)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10个单位未启用公务用车管理平台,4个单位未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制度。
4.政府采购方面
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和时间节点要求,涉及5个部门,金额5.46万元。工农办、区创文办、司法局、区民政局4个单位采购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共5.46万元未依法实施电子化采购。区农业农村局未及时在中标公告后30天内签订特呈渔港疏浚护岸维修加固工程政府采购合同,时间超过50天。
5.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
(1)区民政局专项资金发放审核不严,超范围、重复发放民生津贴补贴,涉及资金4.83万元。2015年9月至2018年12月,区民政局重复发放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共1182人次,合计4.15万元。超范围发放死亡抚恤或丧葬费0.68万元。
(2)区文新局虚报项目套取财政资金,涉及金额4.83万元。2018年8月,区文新局在书籍没有印刷的情况下制作了一份虚假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并支付印刷费4.83万元。
6.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1)区民政局未能按时完成2个应急避护场所的建设。截至2019年底,霞山海滨公园应急避护场所和霞山体育场应急避护场所两项工程尚未开展,致使30万元财政资金被收回,30万元资金闲置2年。
(2)新兴街道办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消防工程建设前未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区民政局新兴街道办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消防工程预算造价为45.04万元,直接经区民政局召开的全局会议确定建设单位,未向区领导申请审批。
(3)工程建设不符合基建程序。2016年9月,市二十九中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新校区建设工程的勘察单位,未按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7.其他方面
预算单位公务员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涉及1个部门1名公务员。海滨街道办事处1名在职公务员自2010年起(任职公务员前)至2020年3月在自然人独资公司担任监事。
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审计情况
组织对2019年度政府债券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霞山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政府性债券管理工作,债券资金投放于节能环保、教育等重点领域,促进经济社区平稳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政府债券管理制度不完善。截至2019年底,霞山区尚未制定涉及债券考核问责的条款等有关内容的管理配套文件。
(二)项目库协调工作机制不完善。截至2019年底,区财政局尚未建立与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建、经信、城市规划等部门协商确定入库项目的协调工作机制。
(三)368.55万元的新增债券资金未及时使用。截至2019年底,区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剩余368.55万元的2019年新增债券资金还在湛江临港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银行账户未使用。
三、绩效审计情况
组织对促进经济发展等重点支出及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绩效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霞山区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重要政策要求,着力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工业企业转型升级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方面
一是未及时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涉及金额627.20万元。截至2019年底,尚未拨付省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627.20万元。
二是未及时下达设备升级技术改造奖补资金区级配套资金,涉及金额132.80万元。截至2019年底,尚未下达设备升级技术改造奖补资金区级配套资金132.80万元。
(二)教育现代化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方面
一是落实学前教育发展措施仍不到位,未定期召开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
二是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1)2019年区财政局、区教育局未在30天内下达资金指标和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分别超期2个月和4个月。(2)项目进度缓慢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区教育局收到2019年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444万元,截至2020年3月末,合计支出12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27.48%,原因是两家公立幼儿园项目进展缓慢。
三是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绩效有待提高。(1)截至2019年底,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全区幼儿园在园幼儿数比例为14.48%,未达到38%以上的要求。(2)公办幼儿园占比为6.67%,远低于30%的要求。(3)2019年改扩建民办幼儿园9所,新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4所,未达到上报的改扩建民办幼儿园20所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33所的年度绩效目标。
(三)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落实方面
一是区财政局未会同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未制定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管理办法。
二是未制定项目入库、评审立项的规则。
三是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未按规定时间制定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细化分解资金、任务,资金文件下达时间与制定方案时间间隔超过30日,最长间隔时间为8个月。
四是未开展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区农业农村局未将17个项目的资金目录清单、资金管理办法等内容进行信息公开。
五是未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截至2019年12月底,区农业农村局未对7项约束性任务的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自评。
六是约束性任务未完成,涉及金额88.46万元。2019年涉农资金约束性项目数共7个涉及资金88.46万元。截至2019年底,已使用资金18.20万元,5项任务开展前期工作,1项任务未开展,1项任务已完成项目进度81%。
七是业务主管部门未及时完成应承担的任务,涉及金额447.09万元。截至2019年底,1个指导性项目未开展,4个指导性项目仅开展前期工作,工作进展缓慢,专项资金未使用,涉及金额107万元;2019年还有14个社区体育公园和1个社区体育公园示范点未建设完成,340.09万元留存区财政。
八是采购程序不合规,涉及金额59.91万元。2019年区文化旅游体育局使用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购买健身器材三笔共59.91万元,没有组建采购小组和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竞价,并且无项目的预算价,未严格按照自行采购的规定程序进行采购。
四、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情况、民办教育事业发展情况等两个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霞山区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民办教育事业发展方面的工作要求,基本按照国家、省、市的部署和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完善民办教育制度保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方面,一是区防控办、区委统战部、区发改局、区委编办等单位防疫财政资金闲置未用,涉及资金57.62万元;二是区慈善会累计接收社会捐赠资金6.84万元的管理情况未及时向社会公开;三是区防控办、区慈善会未按规定将捐赠物资64870件、捐赠款项12.28万元及时登记入账。
(二)在民办教育事业发展方面,一是霞山区现有的163所民办教育机构,均未办理资产过户,也未设立办学风险保证金,二是区教育局未及时将2019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专项资金分配落实到具体项目,涉及金额81万元。三是截至2020年6月底,霞山区未及时拨付使用2019年省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涉及金额53万元。四是2019年未设立民办教育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民办学校发展。五是截至2020年7月6日,除1所民办幼儿园提供收取保教费的税务发票外,其余区属民办幼儿园均未使用合法税务发票。
五、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以上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预算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预算执行改革尚未完成,部分部门单位尚未牢固预算绩效管理观念,一些改革配套措施不到位,财政资金分配管理、审核拨付、绩效管理、监督检查、考核问责等各个环节缺乏全过程、多领域的具体管理细则。二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一方面业务主管部门未完全按照“谁审批、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主体责任,对重大政策的推动执行不到位,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管不到位。另一方面部门预算单位内部控制观念还很淡薄,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在预算资金的使用方面、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缺乏科学的管理机制,导致部分问题屡审屡犯。
为此,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执行监督,深化预算改革。财政部门应加强对预算部门的预算资金使用监督,督促相关部门严格依据预算法规定,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做好资金的统筹管理,及时将指标下达到具体资金使用单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在优化机制上下功夫,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二)强化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推动重大政策落到实处。区财政及业务主管部门应加强专项资金监督和管理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保障;及时足额拨付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严格把控资金审批程序,强化专项资金的运行监控,做好绩效评价,保障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推动民生、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
(三)切实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强化内部控制建设。各预算部门要严格落实部门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抓好内部控制建设,依法依规高效使用财政资金,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国有资产出租行为,及时足额收取和上缴国有资产收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主任、各委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审计局将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的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