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缓征受灾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布时间 : 2014-12-10 15:47来源 : 本网
2014年我市受到“威马逊”、“海鸥”等多次强台风袭击,我局继续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减免缓征受灾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粤财综[2013]176号)的精神,区渔业大队免征“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检验费”,时间到2014年12月31日止。
2014年我市受到“威马逊”、“海鸥”等多次强台风袭击,我局继续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减免缓征受灾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粤财综[2013]176号)的精神,区渔业大队免征“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检验费”,时间到2014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