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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山区发改局转发: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水利工程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5-01-07 16:23来源 : 本网

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水利工程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水利工程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4〕2027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水利工程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pdf

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