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湛江市市级参评企业(第一批) 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修复的通报(二)
发布时间 : 2021-03-15 10:11来源 :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19年湛江市市级参评企业(第一批) 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修复的通报(二)
各县(市、区)分局: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等四部门《转发环境保护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粤环〔2014〕48号)关于信用修复的规定,我局对申请2019年市级环境信用评价修复的3家企业从评价年度年初至提出信用修复申请期间的环境行为进行重新核定。同意湛江市国溢水产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信用修复,将其信用等级上调一个等级。具体3家企业评价修复结果见附件。
请你们及时将该通报转发给辖区内各有关企业,并按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的规定,联合相关部门引导“环保良好企业”(蓝牌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
附件:2019年湛江市市级参评企业(第一批)环境信用评价修复结果(二)
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15日
附件:
2019年湛江市市级参评企业(第一批)环境信用评价修复结果(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