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110kV华港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公示
发布时间 : 2017-03-24 16:08来源 : 本网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110kV华港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公示
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的申请,湛江市环境保护局拟对“110kV华港输变电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概况
1、项目名称:110kV华港输变电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湛江市霞山区华港工业园。
3、建设内容:包括位于湛江市霞山区华港工业园的110KV华港变电站(含2台50MVA主变)及110KV双回架空线路,该线路破口接入华港变形成的110KV霞华甲乙线,架空线路长约420m,共用杆塔9基。110KV华港变电站围墙内占地7379m2,塔基共占地1660m2。项目于2011年8月开工建设,2015年12月投入试运行。项目实际总投资8632.92万元,实际环保投资45万元。
4、建设情况: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于2009年1月委托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编制了《110kV华港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评报告表”),我局于2009年4月28日以湛环建[2009]70号文予以批复。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省级以上审批权限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意见的通知》(粤环函[2016]1279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将该项目列入我市清理整顿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名单中[详见湛环[2016]435号及市政府文件呈批表(办文编号:S16646)]。
5、建设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
6、环评编制单位: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
7、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一)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不经过自然保护区、公益林等区域,沿线多为平地、丘陵。项目建成后,塔基复绿和沿线植被恢复工作落实基本到位,未造成明显的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二)生活污水处理措施
变电站排水方式采取雨污分流,站内值守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绿化,不外排。
(三)噪声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变电站周围设置实体围墙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1.变电站废抹油布、废变压器油统一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2.值守人员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变电站内设有1个容积为30m3的事故油池,主变下方设置了储油坑,通过排油管与事故油池相连。
2.本项目的设计有防止风暴、雷击措施,可以有效避免
因大风和雷击所引起的事故发生。
3.建设单位对高压输电变电站及线路统一制定了《湛江供电局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可以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三、验收监测及调查情况
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编制的《110kV华港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表明:
(一)电磁环境影响
1.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
变电站周围、站址和110KV霞华甲乙线衰减断面及环境敏感点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监测结果均符合《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推荐标准要求及《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
2.无线电干扰
变电站周围、站址衰减断面及环境敏感点的无线电干扰水平监测结果符合《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要求。
(二)声环境影响
变电站周围及环境敏感点昼、夜间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综上所述,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批复意见的建议和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未造成明显的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无线电干扰水平和敏感点声环境质量均达标。该项目已基本符合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放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做为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四、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湛江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五、公示期限:自本公示之日(2017年1月12日)起满5个工作日止
六、受理地点: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2号 湛江市环境保护局(邮编:524022)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环境监测与辐射管理科 王华柱
2、联系电话:0759-3381129、0759-3381660
3、传真:0759-3381660
4、邮箱:51689576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