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宇大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初审意见
发布时间 : 2016-02-18 00:00来源 : 本网
湛霞环验〔2016〕7号
关于新宇大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的初审意见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宇房地产有限公司:
你公司的新宇大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资料收悉。我局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意见如下:
一、新宇大厦位于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81号,已建成1栋28层商住楼、2层地下室和相关配套设施。该项目已基本按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的各项要求落实环保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其污染防治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
二、该项目已基本符合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的条件,同意上报市环保局办理环保验收手续。
三、该大厦内不准开设卡拉OK歌舞厅、电子游艺等经营性娱乐项目,不准开设机修、洗车类项目。其他商业项目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明确的商业经营范围开办并按规定办理环保报批手续。
市环保局霞山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