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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湛江嘉励国际酒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 : 2015-01-06 17:41来源 : 本网

湛环审〔2014〕94号

 

湛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湛江嘉励国际酒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湛江嘉励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报的湛江嘉励国际酒店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资料收悉。我局组织验收组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经研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湛江嘉励国际酒店”工程项目位于湛江市霞山区人民大道南路73号,占地面积1826.3m2,总建筑面积10300m2。项目租用湛江市霞山区新园街道菉塘村委会1栋12层主楼和1栋6层附楼(原新录都酒店),主要经营旅业、餐饮(中餐和西餐)、商务办公、商场等项目。项目设1间中餐厅、1间西餐厅、2间多功能会议厅、3间商店、180间客房,最多可同时容纳450人就餐,340人入住,300人参加会议。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于2014年1月1号建成并投入试生产。

 项目于2013年7月委托湛江市环科所编制了《湛江嘉励国际酒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3年7月17日,湛江市环保局以湛环建字[2013]77号文批复同意项目建设。

 2013年12月13日,湛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粤湛:核变通内字【2013】第1300373135号)核准同意,将“湛江嘉丽国际酒店有限公司”变更为“湛江嘉励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废水治理情况

 项目建有1个三级化粪池和1个三级隔油隔渣池,客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餐饮含油废水经三级隔油隔渣池预处理,预处理达标后的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霞山水质净化厂作进一步处理。

2、废气治理情况

 厨房油烟废气经烟罩收集送入油烟净化器进行净化处理达标后,由项目专用内置烟道引至主楼楼顶排放。

3、固废治理情况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妥善处置,餐饮营业过程中的剩饭、剩菜由养殖户定时收走用作禽畜饲料。

 项目油烟净化器定期清洗产生的油污以及三级隔油隔渣池产生的油渣,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治理情况

 项目餐厅的分体空调冷却机组设在酒店主楼与附楼4楼南面连接处,并在冷却机组南面设置有隔音屏障,空调和冷却机组选用低噪音型设备,并采用防震、减震等措施;水泵机组和客房冷却机组均设置在主楼楼顶,并采取减振、降噪措施;电梯选用低噪音、振动小、质量较好的品牌。

三、验收监测及调查情况

    湛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编制的《湛江嘉励国际酒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监测表》[湛江环境监测(验)字(2014)第035号]表明:

   (一)废水监测结果

 项目废水排放中的pH值 、CODcr、SS、BOD、动植物油、阴离子活性剂指标均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二)噪声监测结果

项目各测点昼间场界噪声值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相关排放标准;除场界东和场界北两测点外,各测点夜间场界噪声值均符合标准。场界东和场界北夜间噪声值超标的主要原因是临近人民大道的交通噪声背景值较高,项目运营对测点噪声值贡献不大,这两测点夜间噪声超标均非本项目噪声源引起,因此本项目噪声对环境影响不大。

(三)废气监测结果

 项目厨房油烟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油烟排放标准。

   (四)公众意见调查

验收调查单位公众意见调查表发放34份,回收26份,其中向个人发放30份,回收25份,向社会团体发放4份,回收1份,调查结果表明邻近项目的居民和工作人员认为项目经营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不反对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四、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意见的建议和要求。根据《湛江嘉励国际酒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监测表》[湛江环境监测(验)字(2014)第035号]的结论和湛江市环境保护局霞山分局的初审意见并结合现场检查情况,我局认为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后续要求

(一)加强管理,定期检修维护,有效控制分体空调室外机组和客房冷却机组的噪声,防止噪声影响附近学校师生和居民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确保噪声环境安全。

(二)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及时清理隔油池,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确保环保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三级隔油隔渣池产生的油渣和油烟净化器的油污,须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并做好交接台账记录。

(四)生活垃圾应做到日收日清,防止垃圾堆存对附近住户造成影响。

    六、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湛江市环境保护局霞山头分局负责。

 

              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11月17日

 

   抄送:湛江市环境监察分局、湛江市环境保护局霞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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