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义乌小商品批发城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保审查的意见
发布时间 : 2017-03-24 16:07来源 : 本网
湛霞环建〔2017〕2号
关于湛江义乌小商品批发城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保审查的意见
湛江永胜实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湛江义乌小商品批发城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市环保局总工程师室的技术评估意见(湛环技表〔2017〕7号)收悉。经审查,意见如下:
一、湛江义乌小商品批发城新建项目位于湛江市霞山区椹川大道中45号,东面为城区主要交通主干道椹川大道,南面是房内村,西面现为空地,北面为屋山下村。
项目总用地面积42624.28 平方米,商业设施用地面积36007.05平方米,防护绿化用地3799.23平方米,城市道路2810平方米,本项目地上部分由商业、商铺、酒店、公寓组成。其中 1 至 6 层为裙楼,局部 7、8 层为配套仓储及影院,“1 栋”8 至 19 层为酒店,“2 栋”、“4 栋”8 至 22 层为公寓,“3 栋”8 至 21 层为住宅式公寓,塔楼 7 层均为架空活动层;地下部分由 2 层机动车停车库及自行车停车库组成。该项目商业部分涉及餐饮、KTV、乐园、会所等单位进驻前另行报批环评文件。
项目商业和酒店部分夏季集中供冷,冷水系统设备集中安装在地下室的冷水机房内,冷却塔设置在仓储的八楼天面。
该项目总投资1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0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0.5%。该项目已于2014年12月开始动工,已经完成结构工程量40%,计划2018年1月竣工。
二、该项目《报告表》基本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及有关法规要求,环评结论基本可信,根据市环保局总工室的评估意见,同意该项目《报告表》上报市环保局审批。
三、你单位必须严格按《报告表》及技术评估意见的要求,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要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达标排放。
市环保局霞山分局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