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环保局关于2015年湛江市挂牌督办环境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6-04-20 00:00来源 :
湛江市环保局关于2015年湛江市挂牌督办环境问题的通知
湛江市环保局关于2015年湛江市挂牌督办
环境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加强对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重点环境问题的解决,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小东江流域水污染整治等10个重点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监管执法
请各有关县(市、区)政府和单位高度重视挂牌督办工作,按照《2015年湛江市挂牌督办环境问题任务表》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挂牌督办任务。同时,积极督促涉挂牌督办环境问题企业切实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其环境行为;严格监督执法,着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二、加强沟通协调
请各有关县(市、区)政府和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对挂牌督办环境问题跟踪、督促和指导的力度,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挂牌督办环境问题所在地的环保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扎实推进重点环境问题整治工作。
三、加强督促检查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市环境保护局将不定期对挂牌督办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和部门进行督促指导。对因整治不力、整治任务未能按期完成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请各有关县(市、区)政府和单位于每季度最后一日前,将挂牌督办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环境保护局,以便汇总上报市政府。
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