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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市市区2018-2020年度人才公寓租赁补贴及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18-10-09 19:11来源 : 本网


关于《湛江市市区2018-2020年度人才公寓

租赁补贴及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湛江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北部湾人才高地的实施意见》(湛发﹝20184号)精神,完成湛江市委交办的到2020年筹建1500套人才公寓的工作部署,我局拟报请市政府印发《湛江市市区2018-2020年度人才公寓租赁补贴及分配方案》,现公开征求意见。单位反馈意见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馈意见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9日。

  联系电话:0759-3588031。

  联系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

  附件:湛江市市区2018-2020年度人才公寓租赁补贴及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

 

 

                        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0月8日

 

 

 

湛江市市区2018-2020年度人才公寓

租赁补贴及分配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湛江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北部湾人才高地的实施意见》(湛发﹝20184号)精神,完成湛江市委交办的到2020年筹建1500套人才公寓的工作部署,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实物配租和货币配租相结合”的原则,我局拟报请市政府对我市市区A、B、C三类人才的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及人才公寓分配时间作以下安排:

一、人才公寓房源筹集分实物配置和货币配置两种方式,确保满足各类引进人才的住房需求。

实物配置的租金收取方式按按《湛江市市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湛房﹝2016﹞59号)执行。

货币配置通过用人单位寻找适合的商品房源,按人才层次分类认定,由政府给予租赁补贴。

A类人才按租金总额全额给予租赁补贴;B类人才按租金总额给予80%的租赁补贴;C类人才按租金总额给予50%的租赁补贴。各类人才租赁的公寓建筑面积标准,最高不超过《湛江市市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湛房﹝2016﹞59号)规定上限面积的20%,租赁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5000元/套/月,补贴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

二、每年开展两次人才公寓申请和配租。每年3月1日-31日、9月1日-30日由用人单位向市住建局提出书面申请,市住建局经10个工作日的公示后,当年5月、11月进行轮候配租。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