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霞山海头广湛铁路10标湛海、合湛联络线桥梁结构工程项目施工工地“2•24”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挂牌督办的函
发布时间 : 2025-04-14 21:02来源 : 霞山区应急管理局
霞山区人民政府:
2025 年 2 月 24 日 15 时许,霞山区海头街道西厅村广湛铁路10标湛海、合湛联络线桥梁结构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 1 人死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 号)、《国家安 全监管总局印发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有关问题规定的 通知》(安监总政法〔2013〕115 号)和湛江市安委会《关于印 发〈湛江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湛安〔2011〕24 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请你们依照《办法》等有关规 定,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 注重实效”的原则抓紧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依法、公正进行事故调查,研究 提出处理意见,认真落实督办事项,并及时邀请你区纪委监委介入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组讨论通过后,在规定期限内(自事 故发生之日起 60 天内)以你区安委会名义上报湛江市安委办审 核,经审核同意后,由你区安委会报你区政府批复结案。事故 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落实情况要在 60 天内按规定 报湛江市安委办备案。经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按有关规定及时 在你区政府网站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此函。
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