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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八五”普法规划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21-12-02 16:38来源 : 霞山区司法局

  为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现将《区委宣传部 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西路22号区府大院1号楼11楼霞山区司法局,邮编:524013。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反馈至邮箱:xspf2173921@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01月02日。

  联系人:邹晓萍  联系电话:0759-2173921

  附件:《区委宣传部 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湛江市霞山区司法局

  2021年12月02日



  附件:

   区委宣传部 区司法局

  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

  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

  为做好我区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省委、省政府转发《广东省委宣传部、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精神及市委、市政府转发《湛江市委宣传部、湛江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服务省、市、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压实“谁执法(管理、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把全民普法的制度优势转化为依法治理效能,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霞山,高质量打造滨海魅力中心城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守法普法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进一步繁荣,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弘扬。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明显提升,全民崇法向善、循法而行、持法达变的大众风尚基本形成,社会各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普遍共识。全民普法工作完备的制度体系、精准的实施体系、科学的评价体系和健全的责任体系基本形成。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霞山建设中的基础性、保障性、先导性作用显著发挥。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党建统领法治宣传教育的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法治宣传教育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满足不同普法对象的不同法治需求,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促进人民高品质生活,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集成普法元素发挥最大效能,有针对性精准普法,使法治宣传教育成为法治霞山建设的强大助推器,促进依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公平正义,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大普法格局。深入推进“法律十进”活动,推行普法责任主体各负其责及社会广泛参与的抱团普法、联盟普法,平时多部门联合在公共场地开展集聚方式的线下面对面普法,应急时采取掌上普法、指尖普法等非集聚方式的线上背靠背普法。着力构建新媒体普法集群和融媒体普法阵矩,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处处有普法、人人在普法。

  坚持守正创新数字化驱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领域数字化建设、数字化应用和数字化转型,通过公共数据的开放与应用创新,将普法融入数字政府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建设。打造多元数智化开放共享的普法供给端,逐步实现普法理念、内容、形式、载体的迭代升级。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全民普法与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将普法与依法治理、以德治治理相融合,做到普治并举。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基层治理、日常生活及全面依法治区全过程各方面。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首要任务,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重点课程及执法人员培训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编进教材、走进课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各环节,通过举办报告会等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不断强化全社会对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法治认同、情感认同和事实认同。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规范我区公民宪法宣誓仪式和平台建设,新市民仪式、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设置礼敬宪法环节。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

  形式多样广泛开展民法典常态化宣传教育,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阐释好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专项宣传活动,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质,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维护人格尊严、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针对不同普法对象侧重宣传民法典不同内容。丰富民法典通俗读物、公益广告、短视频等普法产品供给,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注重在法治文化广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中加入民法典元素。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提高运用民法典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四)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大力宣传我国涉外法律法规,促进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区域性普法与依法治理合作。

  (五)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保密法、反间谍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继续加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及网络电信新型犯罪、打击整治枪爆犯罪、政府信息公开等法律法规宣传,促进预防犯罪和预防行政争议。加强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安全生产、食品营养和食品药品安全、卫生健康、扫黑除恶、消防、禁毒防艾、污染防治、非法集资、非法传销、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及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促进保障权益、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加强在霞的港澳台企业、居民以及来霞外国人开展法治宣传。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党规党纪,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对不作为乱作为、腐败行为进行问责惩处的有关党纪规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法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通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开展学法考试,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七)注重学习宣传本地法规规章

  加强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宣传力度,健全本地法宣传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建设。大力宣传《湛江市城区区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湛江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湛江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等本地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各界知晓、遵守、维护本地法的意识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一)加强教育引导

  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实现普法对象全覆盖,分步骤、有重点地项目化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开展普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等制度。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1次法院案件庭审活动。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分级分类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每年开展网上学法考试,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政府每年举办1期以上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政府领导班子每年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增加法治知识在中考中的内容占比,法治教育教材、读本纳入中小学教科书目录,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质量综合督导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充分利用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对全区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1次轮训。持续开展全区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和“宪法教育大课堂”等活动。努力创建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推动建立1个以上省级标准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并规范运作,青少年学生在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到基地接受1次以上的法治教育。深化依法治校,依托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单位和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加强对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范校园欺凌、性侵猥亵、校园贷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更好维护学生权益。

  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促进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依法自治能力,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涉外企业、新社会组织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提高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用工、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根据妇女、留守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退役军人及军属等群体特点,开展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推动法治行为习惯养成。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 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开展用法治方式规范公民行为习惯养成专项行动,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防止高空抛物坠物等日常生活行为做起,提高规则意识。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与养成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向,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

  严格普法责任。实现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普法计划年年有。常态化开展普法履职报告年度评议,强化评议结果的综合运用,加强对街道办、公益性强的国有大企业的普法履职评议力度。组织开展普法创新创先项目评选。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促进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及其他群团组织加强管理服务对象的普法力度。

  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使广大法治工作者成为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的普法者。培育以案普法品牌,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及时开展普法。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依法解决案事件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推动开展公民旁听司法审判、观摩行政执法活动。

  落实公益普法责任。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公益普法专栏专题。影院平台在电影开播前播放法治公益广告。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场商场、供电、供水、供气、通讯、交通运输、旅游景区等市场主体,充分利用地标场所、先进技术等优势资源开展主题公益普法宣传。

  (三)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法律实务中开展实时普法。把普法融入法规、规章制定、修改过程,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联系点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并在正式公布时同步进行解读。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制定执法办案普法工作指引,加强执法办案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形式释法说理。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时,加强释法析理。

  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建立健全嘉许制度,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讲师团及普法志愿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建立登记管理和星级评定工作机制,开展订单式普法。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赠送书刊资料、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普法。

  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普法。完善普法集群网和新媒体普法矩阵建设,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探索运用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推进普法信息“智慧分发”。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深耕智慧普法。加强对自媒体普法作品制作传播的引导和规范,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小游戏在普法中的运用,构建“需求-研判-反馈-供给”普法服务新体验、新模式。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并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公序良俗等法治精神,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法治霞山建设中,融入全民守法环节,以法治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践行。着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基本法治理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加强人权法治保障,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限制、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和权利。

  (二)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把法治元素融入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建设法治文化特色小镇、特色村(社区),打造法治文化体验路线。推动建成一个以上省级标准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利用党群政务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等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实现区、街道、村(社区)三级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

  (三)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

  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推动创作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创建一批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拍摄一批法治动漫微视频,扩大影响力。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

  (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与道德教育相结合

  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建设法治文化强区,积极参与全省法治文化节活动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公民思想道德水平,引导人们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家庭责任,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创造良好人文环境。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全面体现到普法工作中。培树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扶持培育、申报省级法治文化创意基地和工作室。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家庭中生根。

  (五)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传承融合发展

  发掘、提炼、整合具有霞山特色的法治文化资源,大力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挖掘民为邦本、礼法并用、以和为贵、明德慎罚、执法如山等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根据时代精神加以转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宣传和传承,发掘、展示党在革命时期领导霞山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历史和实践,弘扬代表性人物事迹和精神。

  五、深化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普法与依法治理效能

  (一)加强基层依法治理

  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发挥法治乡村建设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中的作用。继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国家级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优化基层法律服务供给。探索因地制宜推广村民评理说事点、社区“法律之家”等做法。推进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贯彻《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在群众中培养、服务群众的“法律明白人”,逐步实现行政村和村民小组全覆盖。深化依法治校,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规范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聘用、培训、管理,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深化依法治企,落实公司律师制度、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推动企业将合规管理嵌入业务工作全流程各环节,开展“法律进企业”及提升企业法务水平专项活动,继续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

  (二)加强行业依法治理

  引导和支持各行业各组织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组织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组织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权。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组织建设。深化“法律进网络”,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引导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守法经营,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依法治理网上突出问题,促进网络空间更加清朗。

  (三)加强社会应急专项依法治理

  (四)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生物安全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六、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党委和政府要科学制定五年普法规划,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制定落实意见或实施方案。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单位“一把手”要负起普法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汇报,带头参加普法活动,研究解决普法相关重大问题。整合普法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强化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和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及其办事机构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职责。

  (二)加强工作保障

  落实经费保障,政府要把普法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把普法事项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安排年度普法专项经费,保障普法工作任务和专项普法活动经费开支。强化能力建设,激发普法活力,5年内对成员单位普法宣传员轮训1次。

  (三)加强评估检查

  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逐步形成量化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强化普法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发现并解决问题,总结并推广经验。加强评估结果的运用,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霞山建设、平安霞山建设、文明创建、综合绩效考核等考核评价内容,对工作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评选和表彰、奖励普法与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区普法办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人大常委会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的监督检查。普法办要抓好督促落实,确保普法规划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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