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2015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时间 : 2026-09-22 17:15来源 : 本网
湛霞府公〔2026〕1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2015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粤府土审(16)〔2026〕26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本次征收土地用于湛江市霞山区新兴街道后坡村挖尾经济合作社留用地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征收土地位于湛江市霞山区新兴街道机场路南侧、黎湛铁路西侧(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该批次涉及征收湛江市霞山区新兴街道后坡村挖尾集体经济组织(原后坡村挖尾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4.0413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9月22日-2026年10月19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2015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粤府土审(16)〔2026〕26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湛江市2015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勘测定界图.pdf
附件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2015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粤府土审(16)〔2026〕26号).pdf
附件3: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2015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征地补偿安置通告.pdf
附件4:关于湛江市2015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pdf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8日
粤公网安备 440803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