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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2011年度第五十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通告补充通告

发布时间 : 2026-08-14 15:08来源 : 本网

湛霞府通〔2026〕13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湛江市霞山区海头街道西厅村集体经济组织属下的集体土地,本通告拟征收土地范围已于2024年6月8日进行通告(湛霞府通〔2024〕11号),为进一步保障被征地单位及相关权利人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现补充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作为西厅村集体经济组织留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湛江市霞山区湛江大道以东(详见公告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1.6435公顷(24.6527亩)。

  四、公告期限:2026年8月11日至2026年8月31日。

  五、工作安排: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30日。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我区就上述拟征收土地于2024年6月8日发布《关于湛江市2011年度第五十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征收土地预通告》(湛霞府通〔2024〕11号),本通告对拟征收的1.6435公顷土地情况依法再次预通告。自原征收土地预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通过抢栽抢建,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种植其他作物等增加补偿费用的,不予补偿。

  特此通告。

附件:勘测定界图.pdf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8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