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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2015年度第五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时间 : 2026-08-03 17:34来源 : 本网

湛霞府公〔2026〕1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2015年度第五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粤府土审(16)〔2026〕19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本次征收土地用于湛阳路、湛清路、顺达路放坡用地(后洋段)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霞山区机场路北侧,东至黎湛铁路,西至霞山区机场,南至霞山区机场路,北至湖光快线(详见公告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该批次涉及征收集体土地5.1946公顷(海头街道后洋村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土地4.5202公顷、新兴街道后坡村挖尾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0.6744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8月3日—2026年8月14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2015年度第五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的批复》(粤府土审(16)〔2026〕19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湛江市2015年度第五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勘测定界图.pdf

                  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2015年度第五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的批复(粤府土审(16)〔2026〕19号).pdf

                  3.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2015年度第五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征地补偿安置通告.pdf

                  4.关于湛江市2015年度第五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pdf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