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2015年度第四十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征收土地公告
发布时间 : 2026-02-14 10:59来源 : 本网
湛霞府公〔2026〕1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2015年度第四十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粤府土审(16)〔2025〕94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本次征收土地用于广湛高铁湛江北站一体化工程配套道路用地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征收土地范围位于湖光快线南侧,东至黎湛铁路,南至霞山区机场路,西至海头街道后洋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北至湖光快线(详见公告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该批次涉及征收集体土地2.9239公顷(湛江市霞山区海头街道后洋村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土地2.6144公顷、新兴街道后坡村挖尾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0.3095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2月14日-2026年3月5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2015年度第四十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粤府土审(16)〔2025〕94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2:粤府土审(16)〔2025〕9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2015年度第四十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pdf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3日
粤公网安备 440803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