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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山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广湛高铁湛江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湛阳路西延线)项目收回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通告

发布时间 : 2025-06-30 16:38来源 : 本网

  为实施城市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拟收回位于霞山区县道669以南国有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湛国用(2005)字第00044号作为广湛高铁湛江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湛阳路西延线)项目建设用地。现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收回国有土地范围:华湛大道(湛阳路西延线)规划红线(详见附图),收回面积以实际测绘为准。

  二、收回国有土地目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湛江市霞山华港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号街区局部修编》实施建设广湛高铁湛江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湛阳路西延线)项目。

  三、征收单位:湛江市霞山区自然资源局

  四、实施单位:湛江市霞山区海头街道办事处

  五、土地现状调查: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由海头街道办事处会同有关部门,对收回范围内的国有土地现状等情况进行调查,请相关权利人予以支持配合。

  六、补偿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有关规定补偿。

  七、其他事宜:被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已设定抵押权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应及时解除抵押合同,并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注销土地抵押登记手续。土地被收回后,原权利人应及时配合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注销登记手续。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告

附件:广湛高铁湛江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湛阳路西延线)项目收回部分国有土地位置示意图.pdf

湛江市霞山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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