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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港宝满港区集装箱码头一期扩建工程回旋水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评审前公示

发布时间 : 2023-11-09 18:30来源 : 湛江市霞山区自然资源局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有关要求,我局对海域使用申请人湛江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委托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编制主体)编制的《湛江港宝满港区集装箱码头一期扩建工程回旋水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信、传真、邮件等方式对该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要求提供详细联系方式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311月9日至202311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湛江市霞山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湛江市霞山区民享路31

  邮编:524002

  联系人:陆土春

  联系电话:0759-2239373

  电子邮箱:xs2207919@163.com

  附件:湛江港宝满港区集装箱码头一期扩建工程回旋水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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