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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霞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公示

发布时间 : 2023-04-13 16:54来源 : 湛江市霞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湛江市霞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市安委会和区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决策部署,结合《关于调整湛江市霞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霞办发〔2019〕16号)和中共湛江市霞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湛江市霞山区党政部门及中央、省、市驻霞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湛霞机编〔2020〕2号)规定,现公示湛江市霞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

        



湛江市霞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

序号

部门职责

依据

工作事项

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责任情形

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综合协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3.《关于调整湛江市霞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霞办发〔2019〕16号)

4.湛霞机编﹝2020﹞2号中共湛江市霞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湛江市霞山区党政部门及中央、省、市驻霞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

1.承担区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履行区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2.指导协街道办事处和区有关部门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1.未按要求转发或印发文件部署相关工作。

2.未按规定组织召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会议。

2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

6.《关于调整湛江市霞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霞办发〔2019〕16号)

7.湛霞机编﹝2020﹞2号中共湛江市霞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湛江市霞山区党政部门及中央、省、市驻霞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

1.依法对全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按照规定职责分工的铁路、交通、水利、民航、电力、通信等专业建设工程除外)。

2.监督、指导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3.依职责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范围内的起重机械、专用机动车辆安装、使用的安全监管。

1.未按要求转发或印发文件部署相关工作。

2.未按规定组织召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会议。

3.在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4.发现建筑施工安全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纠正的。

5.接到建筑施工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后不予核实并依法处理的。

6.对发现的重大建筑施工事故隐患,未依法及时处理的。

3

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3.广东燃气管理条例

4.《关于调整湛江市霞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霞办发〔2019〕16号)

5.湛霞机编﹝2020﹞2号中共湛江市霞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湛江市霞山区党政部门及中央、省、市驻霞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

1.建立健全区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2.监督、指导城市燃气的安全监管。

1.未按要求转发或印发文件部署相关工作。
2.未按规定组织召开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会议。
3.在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4.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未依法及时处理的。

4

既有房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3.《关于调整湛江市霞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霞办发〔2019〕16号)

4.湛霞机编﹝2020﹞2号中共湛江市霞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湛江市霞山区党政部门及中央、省、市驻霞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

1.指导全区房屋建筑安全使用。
2.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城市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
3.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4.依职责指导全区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综合治理。

1.未按要求转发或印发文件部署相关工作。

2.在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3.接到违法行为举报后不予核实并依法处理的。

4.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未依法及时处理的。

5

建筑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
4.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5.《关于调整湛江市霞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霞办发〔2019〕16号)

4.湛霞机编﹝2020﹞2号中共湛江市霞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湛江市霞山区党政部门及中央、省、市驻霞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

监督、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

1.未按要求转发印发文件部署相关工作。
  2.在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3.接到违法行为举报后不予核实并依法处理的。
  4.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未依法及时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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