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山区海头街道屋山村内村经济合作社湛江市椹川大道中53号场地及房屋出租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0-11-03 16:51来源 : 霞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湛江市霞山区海头街道屋山村内村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屋山村内村经济合作社)以招标方式对湛江市椹川大道中53号场地及房屋出租项目进行招标,本项目采用现场竞投方式进行。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面积:约10188.4平方米土地
2、标的物所在位置:湛江市霞山区椹川大道中53号
3、土地经营用途:本土地只允许中标方按土地规划性质使用
4、合同年限:8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
5、交易底价:8.5元/平方米/月
6、每次加价额:0.5元/平方米/月/次
7、递增情况:每4年递增一次,在上期金额的基础上递增10%
8、交易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
9、合同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
10、租金收取方式:租金缴交定为每月缴交一次租金,先缴交后用;缴交的租金须在租金应缴期限月度前的5天内将所应缴交的租金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具体租金计收方式和缴交方式详见合同)
11、其它:本次湛江市椹川大道中53号场地及房屋出租项目采用现场口头报价的竞标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实地查看: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标的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竞投者可自行查看标的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详细情况请与屋山村内村经济合作社联系。联系方式:曾生 189-3400-0267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人以公司企业为单位,不得为自然人。
2、参加投标公司同时具有以下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销售:建筑机械,设备,金属材料,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纺织品,化工产品,五金机电,矿产品,建筑机械及设备租赁。
3、参加投标公司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不低于二级(含二级)。
4、参加投标公司需在湛江注册,注册时长十年以上并且注册资本不低于25000万。
5、投标公司对租赁土地的经营必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6、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到现场报名及参与投标,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及投标本项目的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2020年3月至9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
四、有意参加竞标的请于2020年 11 月 3 日至 2020 年 11 月 9 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霞山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西路22号区政府2号楼8层)查阅竞投资料及索取《竞投承诺书》和《保证金承诺书》。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不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报名、开标相关事宜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到现场报名,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及投标本项目的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2020年3月至9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
4、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均需加盖公章,资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2020年 11 月 3 日至 2020 年 11 月 9 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携带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银行存款或转账回单原件及一式三份复印件、签署的《竞投承诺书》(盖公章)和《保证金承诺书》(盖公章)到霞山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提前、逾期恕不接受。只有经审核合格后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六、交易保证金:
1、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前以转账方式向屋山村内村经济合作社提交人民币30万 元的交易保证金。
开户行:湛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屋山支行
户名:湛江市霞山区海头街道屋山村内村经济合作社
账号:80020000002502589
2、中途退标者,保证金不得退回。
3、未中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招标会结束后15天内全额无息退还。
4、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间内,中标方不得将保证金冲抵租金等及其它费用,当本租约期满,所有有关不动产权(含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新增建筑物归属屋山村内村经济合作社。中标方付清租约项下其应交纳的所有费用后,屋山村内村经济合作社在1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七、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霞山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0759-2170132
报名地址: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西路22号区政府2号楼8层 霞山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八、开标时间:招标会于2020年 11 月 11 日上午9:00时在霞山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正式开始。请投标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场参加。
九、招标会由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主持,屋山村内村经济合作社5位村民代表组成交易评定小组,海头街道办3位工作人员见证监督。
十、确认书签订:中标人当场与屋山村内村经济合作社签订《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成交确认书》。
十一、合同签订:交易双方应自《中标公告》公示3天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到霞山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签订合同,并由交易当天的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委派的监督见证人员在合同上签字盖章见证。
十二、招标公告公示时间:2020年 11 月 3 日至 2020 年 11 月 9 日
十三、监督电话:
霞山区海头街道办:0759-2126912
霞山区农业农村局:0759-2173723
十四、具体承包方案内容以实际合同为准,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完全同意,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在屋山村内村经济合作社。
湛江市霞山区海头街道屋山村内村经济合作社
2020年 11月3日
粤公网安备 440803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