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山区民政局、霞山区残联关于征集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26-04-02 08:55来源 : 本网
为进一步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切实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兜牢民生保障底线,霞山区民政局联合霞山区残联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民政部门线索征集范围如下:
1.未按规定受理材料齐全的社会救助申请,未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社会救助申请对象纳入救助范围,不履行书面告知义务,不按规定公开公示等问题。
2.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推诿扯皮、“脸难看、事难办”、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问题。
3.骗取套取、贪占挪用、虚报冒领社会救助资金,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
4.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或村(居)干部违规代持困难群众卡折、擅自支取救助金,甚至违规收取手续费的行为。
5.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调整不及时,不符合社会救助条件人员未及时终止救助等问题。
6.其他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
(二)残联部门线索征集范围如下:
1.在残疾人残疾等级评定、审核审批过程中,残联部门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以“特事特办”“绿色通道”为名,未履行规定审批程序,擅自简化或跳过材料审核、体格检查、集体评审等关键环节;或利用职务便利,直接干预医疗机构评定工作,指令评定人员提高、降低或虚构残疾等级,为不符合条件的亲属、熟人等违规办理残疾评定手续,规避监管、违反法定程序。
2.残联部门公职人员及定点评定机构工作人员,与申请人、中介人员相互串通,以“代办费”“好处费”“辛苦费”等名义收受申请人财物,为其违规获取高等级残疾评定结论、办理残疾人证提供帮助;或通过特定中介机构垄断代办残疾评定业务,从中收取高额“ 手续费”,泄露申请人个人信息、评定工作流程等内部信息,共同操纵评定结果,损害残疾评定工作的公正性。
3.定点评定机构的评定人员不具备相应专业资格、超出执业范围开展评定工作(如非精神科医生参与精神残疾等级评定);评定人员未严格遵循《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擅自降低或提高评定指标,对不符合残疾标准的人员出具合格评定报告,或对符合低等级残疾标准的人员违规出具高等级评定报告;甚至篡改现场医学检查数据、伪造诊疗记录,为申请人量身定制虚假评定结论。
4.申请办理残疾人证人员通过PS、篡改等方式伪造诊疗病历、诊断证明等医学材料 ,虚构残疾病因、伪装残疾状况;借用他人残疾人证明材料、医学检查报告冒充本人申请;或找无资质人员、非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虚假诊断证明,同时通过贿赂公职人员等不正当手段打通评定审批环节,试图骗取残疾评定资格、相关补贴待遇及衍生权益(如特定岗位身份)。
二、不予受理范围
(一)反映内容不属于社会救助职能范围或残联职能范围的;
(二)没有明确的反映对象或者诉求的;
(三)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
三、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1.霞山区民政局举报电话:0759-2173727(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2.霞山区残联举报电话:0759-2173720(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二)来信、来访举报:
1.霞山区民政局: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西路22号霞山区人民政府2号楼11楼区民政局社会事务与救助慈善福利股。邮政编码:524000。
2.霞山区残联:湛江市霞山区解放西路22号霞山区人民政府2号楼8楼区残联办公室。邮政编码:524000。
(三)邮箱举报:
1.霞山区民政局:xsmz2173727@163.com
2.霞山区残联:zjxscl@126.com
四、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应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如实反映并提供具体问题线索,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的具体人员、事件经过、时间地点及相关证据(如:录音视频、文字记录、转账付款凭证等),以便核查。
(二)为便于核实情况,倡导实名举报并留下联系方式,霞山区民政局和霞山区残联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举报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故意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对捏造事实恶意举报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通过以上途径如实反映问题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认真组织核查。经查属实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粤公网安备 440803020000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