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推进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登记工作——霞山区市场监管局召开经营场所场地证明政策传达会议
发布时间 : 2026-01-29 14:52来源 : 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日,霞山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向辖区内各街道办事处传达出具住所(经营场所)场地使用证明的最新政策和工作要求。

会议围绕近期出台的《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对《湛江市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的限制性规定展开。会上,霞山区市场监管局向各街道办事处传达了政策改革的背景与目标、相关法规条款和各自的职责分工,明确目前对于部分没有产权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市场主体在申办营业执照时,需街道办(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场地使用证明才能办理,提出了优化服务、破解市场主体在准入环节面临的场地证明难题的工作要求。
在政策解读交流环节,参会各方围绕实际操作展开了深入讨论。部分街道代表就相关的法规条款、历史遗留的产权不清场地如何处置、具体操作细则等提出了具体问题。霞山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一一解答。
会议结束时,街道办事处的参会者翻看着会上收到的政策文件,纷纷表示会后将向负责领导传达会议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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