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民生领域“铁拳出稽 守护南粤”行动典型案例(第二批)
发布时间 : 2025-12-30 18:14来源 : 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今年来,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市场监管总局行动方案,组织开展“铁拳出稽 守护南粤”专项行动,加大消费领域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直面民生诉求和社会关切,对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零容忍”,依法查处了一批案件。为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指引、警示震慑作用,现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湛江市霞山区某猪头骨汤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具案。
湛江市霞山区某猪头骨汤店自行清洗、消毒并在经营中使用的“方碟”等餐具经抽样检验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于2024年曾因相同的违法行为被处于警告行政处罚,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湛江市霞山区某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案
2025年2月19日,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湛江市霞山区某有限公司经营的食堂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个别设施已经损坏,已消毒的餐具没有放入保洁设施。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于2024年曾因相同的违法行为被处于警告行政处罚,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湛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2025年6月30日,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对湛江某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生产的蛤蝼板栗五花肉蛋黄粽的标签未标示原始配料,不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湛江市某电梯有限公司未履行安全管理义务案
2025年4月24日,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湛江市某电梯有限公司维保的电梯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对3台自动扶梯两次维保的间隔日期超过15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五、湛江市某大药房有限公司销售劣药案
2025年2月18日,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湛江市某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壮腰健肾丸”已超过保质期。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壮腰健肾丸”,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五项规定所指的劣药,当事人销售超过有效期药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过期药品、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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