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山区民政局职能
发布时间 : 2024-11-05 15:44来源 : 本网
内设机构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宣传、信息化等工作。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指导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组织开展民政法制宣传教育和政策理论研究。组织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区级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社会事务与救助慈善福利股。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残疾人权益保护地方规范性文件;指导婚姻登记、殡葬服务、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相关工作;承担婚姻、殡葬行业职业技能建设工作;承担全区公益性公墓、骨灰楼的管理与审核工作;负责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康复辅助器产业发展。拟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社会救助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办中央、省、市、区财政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指导全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机构管理、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建设。参与拟订全区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残疾人等救助相关办法。拟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按照区委”两新”工委确定的职责分工,承担有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地方规范性文件。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区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规范性文件;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三)区划地名与养老服务股。拟订实施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区街遣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限的勘定和管理,调处边界争议,审核地名命名、更名、销名以及公开出版全区性地名图,组织地名规划编制、地名标准化和地名文化建设。研究拟定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协助做好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相关工作。拟订促进养老事业发展措施并~.协调落实;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地方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区高龄老人补(津)贴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敬老院建设;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地方规范性文件,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地方规范性文件并协调落实,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