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湛江市霞山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 2024-09-30 09:51来源 : 本网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中旬至12月中旬,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自然资源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1月2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要求,我单位进行了为期6个月的巡察整改。2024年8月7日至8月1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开展了巡察整改督查。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督查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要整改成效
(一)推进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局党组能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内容、措施、时限,明确工作牵头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在巡察整改上集中发力,积极推进整改落实。
(二)推进领导班子建设方面。局党组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优化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健全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团结协作的工作格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抓落实的能力不断加强。
(三)推进重大决策落实方面。局党组能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决策部署,推动“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闲置土地处置等重点工作有序推进、见行见效;能认真执行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好资金使用程序。
(四)推进党建提质增效方面。局党组能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总要求,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组织条例》、组织生活会和选人用人工作不断规范化,增强了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第1个问题“党组班子领导作用发挥不足”整改未到位。2024年以来的局党组会议记录中,对上级重要决策、重点工作开展研究部署较少,对“百千万工程”工作缺乏专题研究部署;局党组个别会议未落实“第一议题”学习要求。
(二)第2个问题“政治理论学习贯彻不够实”整改落实不到位。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以来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仍然缺少“第一议题”学习。
(三)第4个问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够到位。党风廉政专题研究部署不足,2024年以来局党组未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部署会议;对上级精神传达不全面,局党组今年仅对省纪委全会精神学习,但未对中央、市、区的纪委全会精神学习传达。
(四)第5个问题“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整改不够到位。如对“大额度资金”标准仍然不清,区自然资源局《“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大额资金与整改报告台帐不符;个人(股室)廉政风险自我防控承诺排查不深不实,浮于表面,成效不明显;未落实廉政谈心谈话制度,无相关记录材料;建章立制不足,除对原有制度进行修改更正外,对行政审批过程和规划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未新增管理制度。
(五)第6个问题“管理制度停留在纸上”整改不到位。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1月10日新修订的《霞山区自然资源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存在抄袭拼凑、表述不当现象,未结合工作实际。
(六)第11个问题“财务报账管理混乱”关于票据报销手续把关不严仍个别存在。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4月、5月份报销的“植树牌”制作费、“异形手举牌5厘雕刻UV”制作费、“修理修配3匹空调换压缩机及加冰种”支出3等原始发票背面均只有1人签名,未见证明人签字。
(七)第20个问题“对红树林资源保护重视不足”整改力度不足。区自然资源局虽提供了《湛江市红树林保护修复规划(2021-2025年)》材料,但未针对我区的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并开展实地调研,未结合实际制定本区的保护修复计划,未实际推动该项工作。
(八)第21个问题“红树林保护修复力度不足”整改不到位。区自然资源局虽向上级提交了保护修复资金的请示,制定了《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但未组织红树林保护巡察协管员开展红树林相关知识培训,也未开展过专题调研、评估工作等,保护修复力度仍然薄弱。
(九)第22个问题“对影响红树林生长环境的用海行为监管不力”力度不足。我区调罗村海域自然生长红树林一带,修埂筑坝、围海捕捞的现状仍未得到改善,整改力度不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207919;邮政地址霞山区民享路31号;电子邮箱xs2207919@163.com。
中共湛江市霞山区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