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霞山区民政局关于社会团体2023年度工作报告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 2024-09-02 17:22来源 : 本网
霞山区各社会团体: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民规字〔2019〕3号)等有关规定,区民政局对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实施了2023年度工作报告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2023年度应参加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团体47家,实际参加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团体34家,参报率为72.34%。未参加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团体13家。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等有关规定,区民政局将对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团体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对未如实填写年度工作报告以及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团体进行依法查处。
附件: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