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霞山区审计局对某单位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时发现:
截至2021年底,“‘粤心安’心里服务室”项目资金20000元,已支付使用0元,由于该项目进展缓慢,未完成“粤心安”心理服务室设备购置和心理咨询服务的绩效目标任务。
以上不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八)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的规定。
为了促使“‘粤心安’心里服务室”项目资金更合理使用,区审计局已向某单位发出整改建议。通过对单位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能够有效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让其树立起绩效理念,强化绩效管理的认识,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