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区级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的通知》(湛霞财[2022]78号)文件要求,我单位及时布置自评,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填写自评表格并综合分析,形成本评价报告。现将2021年度湛江市霞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我单位”)整体绩效自我评价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设置、部门职能情况
我单位为财政补助行政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区管排水、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的建设管理运营维护工作;负责全区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管理;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监管工作;监督建设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负责本局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后监管;负责本局核发施工许可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管及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全区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承担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日常事务等。编制数52人,在编人数37人,下属单位包括:湛江市儿童公园、湛江市霞山区商业步行街综合管理办公室、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1.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
继续加强建筑工地、物业小区等巡查工作,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坚持做好“六稳”“六保”,坚持稳中求进,准确把握大势,做到“精准发力”,顶住压力,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再创佳绩。
2.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稳房价促投资降风险
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防范和化解房地产风险,优化房地产业发展环境,保持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做好房地产供需研究,加强商品房预售行为监管、严肃查处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涉及房地产项目建设的部门沟通,督促房地产投资方按进度安排表完成投资任务。强化服务,抢抓开工,做好政策处理和项目的前期审批。紧盯楼价波动情况,预防楼价暴跌情况。调研对接全区房地产项目,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指导企业按照应统尽统的原则做好投资统计工作。
3.继续加强燃气监管工作
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学习频率,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开展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杜绝我区燃气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继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和加强房屋建筑管理
加强落实“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措施,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深入开展汛期安全、深基坑、高支模隐患治理。排查塔机、施工电梯、升降机的备案和隐患治理。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准备。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把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民房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保持信息第一时间共享,严查严控违法建设。
5.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大规模的集中整顿行动,重点整治跨门槛经营、占道经营、乱摆乱卖行为。
6.严格要求路勤管理组队员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同时,也要坚持对街面卫生死角、小广告、牛皮癣清理整治。
7.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各类公益宣传、文化活动的开展,助推我市、区文明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8.湛江市儿童公园乔木已经好几年没有修剪,树木茂盛,每次大点的台风都造成树木断倒,为了解除安全隐患,拟定园内树木进行高空作业修剪,为保证游客的人身安全,我园将实行施工期间暂时闭园管理,工程竣工后再恢复对外开放。
9.湛江市儿童公园的电缆线路老化,造成线路过载存在安全隐患,在上级领导的支持下,我园决定2021年6月2日至6月29日闭园进行电路改造工程。
10.湛江市儿童公园为配合霞山区政府创文工作,进行未成年人教育基地改造建设。未成年人教育基地的功能主要体现在导向功能,激励功能,凝聚功能,情感陶冶功能等几个方面,发挥这些功能的同时,体现出实践性、寓教于乐性等特点,与未成年人的文化需求形成对接,构建基地、学校、社区、家庭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德育体系;以此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 。
11.湛江市儿童公园大门由于日久失修,门口、吊顶装饰等破损,存在安全隐患和影响市容,我园拟进行大门口进行修缮改造工程。
12.着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好区委区政府的疫情防控政策,特别是发动群众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和核酸检测工作,安排工作人员下沉社区进行宣传工作。
13.配合创文和乡村振兴包联包创工作,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到挂点社区和开展创文和乡村振兴包联包创工作。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霞山区南柳中村等19条村庄整治规划编制费。对村庄进行整治规划编制,达到人居环境建设要求。
2.城中村整治规划。对霞山区城中村23条村庄进行整治规划编制,达到人居环境建设要求。
3.2016年道路改造工程项目购买服务费。落实我区城市道路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巩固我区创卫工作成果,创建优美的城市环境。修复路面及改善道路排水,方便了社区群众的出入。
4.区人武部国防大厦办公楼加装电梯。在国防大厦办公楼加装电梯,提高民兵战备应急能力。
5.工程项目的预结算审核费用。进一步规范了建设项目工程预结算,使项目按一定规范支出,节约了财政资金,保证了财政资金合理、有效的使用。
6.辅助工作经费。保障租赁场地、单位办公的正常运转,完成部门职能工作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7.业务经费。保障单位办公的正常运转,完成部门职能工作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8.市二十中初中部门前路面修复工程等六个项目。落实我区城市道路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巩固我区创卫工作成果,创建优美的城市环境。修复路面及疏通道路排水管,方便了社区群众的出入。
9.购买第三方公司服务等业务经费。承接上级部门下放的各项业务,确保辖区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建筑工地质量安全及燃气安全使用等。
10.绿民、泉庄、银帆、上坡路道路排水新建工程。方便社区群众出入,提高该小区附近民众的生活质量,改变该社区的脏、乱、差现象。
11.农村路灯电费及维护。确保农村道路亮灯,方便群众出行。
12.清产核资审计费用。防止国有资产在撤销过程中造成流失,确保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顺利开展,按区委办时间进度要求完成好这项工作。
13.区建设服务中心开办费。承接市住建局下放的行政职能事项,提供必要的办公环境,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燃气、消防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等,促进全区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网络的承接市住建局下放的行政职能事项,提供必要的办公环境,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燃气、消防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等,促进全区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网络的有效运行。
14.盛邦路建设补助资金。方便社区群众出入,提高该小区附近民众的生活质量,改变该社区的脏、乱、差现象。
15.市救助站周边道路和环境整治补助资金。方便社区群众出入,提高该小区附近民众的生活质量,改变该社区的脏、乱、差现象。
16.绿化维护水费。区属绿地花坛进行维护管理,使花坛绿地植物生长良好,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良居住环境。
17.加强街面秩序管理。重点整治跨门槛经营、占道经营、乱摆乱卖行为,确保良好的街面秩序。
18.做好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规范辖区内的电瓶车停放;对街面乱停乱放车辆下达“温馨提示”,要求路勤管理组队员耐心规劝车主将车辆移出步行街。
19.电房电路线路改造。消除公园电路老旧漏电安全隐患,解决电房长期起负荷运转问题,保障儿童游乐设施正常运转。
20.儿童公园升级改造维护。重点修缮公共设施,为市民儿童提供欢乐的场所。
21.公园正门更新改造。通过大门进行改造,消除公共隐患,提高公园形象,推动文明城市创建。
(四)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我单位2021年初预算收入2,427.73万元;2021年年初预算支出2,427.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9.23万元,项目支出1,718.50万元。
2.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2021年决算报表收入数为1,968.04万元;2021年决算报表支出数为1,95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7.10万元,项目支出1,050.89万元。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小组情况
根据霞山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湛霞财〔2022〕78号)的文件精神,我单位迅速组织本单位及下属单位成立绩效评价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我单位自评小组组长:彭珠耀,副组长:钟国豪、袁世银,组员:欧英元、陈寅宾、谢爱民、蔡晓凤、吴越。步行街自评小组组长:陈日康,副组长:饶马玉,组员:王卫、陈磊、曾东广。儿童公园自评小组组长:邓美兰,副组长:吴仲熙,组员:欧建敏、陈军、赖敏、柯金铃、林伟。
主要职责:1.全面落实局机关对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统一部署,及时组织绩效评价工作,确保开展好财政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按时按质完成绩效评价工作;2.负责对下属各单位上报的项目进行指导、汇总、抽查、审核等相关工作,按时准确报送绩效评价的相关资料。
(二)自评工作过程
我单位全面落实局机关对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统一部署,及时组织绩效评价工作,确保开展好财政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按时按质完成绩效评价工作。
(三)自评材料报送时间及质量
我单位已按《关于开展2021年度区级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的通知》(湛霞财[2022]78号)文件要求,于2022年6月10日将自评材料按时按质按量报送。我单位对所报送自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规范性负责。
三、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果
1.效率性
我单位已按湛霞财[2022]78号文件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整体绩效自评工作。
2.效果性
(1)全面贯彻落实人防海防工作要求
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边固防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健全海防委员会机构,贯彻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2019年底我区成立区海防委员会,现由区委书记龙小艾任主任,各部门主要领导为委员,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按时按量完成海防基础设施建设,继续配合市完成海防监控站选址建设等工作,合力构建“智慧边海防”新格局。
2021年,我单位已办理192件民用建筑项目人防结建审批业务。
(2)做好综治维稳工作
我单位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紧密结合单位工作实际,自觉抓,主动抓。一是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定期布置建设系统全年社会治安、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等综治工作,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调研及听取综治维稳工作汇报;二是强化工作责任,切实承担起“谁主管、谁负责”的综治责任,层层抓落实,一级抓一级,形成齐抓共管局面;三是组织机关、下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培训,邀请消安防火宣传中心专家到我单位讲解办公(公共)场所的疏散逃生常识、消防器材的适用、家庭和办公防火知识、车辆防火知识等;四是强化机关大院门卫管理,配合物业委员会规范流动人口管理,认真做好清查登记,对可疑人口进行盘问跟踪,并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工作,消除一切治安和消防隐患。五是推动平安建设,广泛推广和督促建立物业党建机制,解决物业纠纷,依法依规成立(换届)业主委员会,按照相关要求联络开发企业进行三方会务、精研有效促进“智安小区”建设;六是针对我区历史遗留问题楼盘深入开展矛盾化解和稳控工作,对辖区楼盘逐一进行摸底、排查,综合分析研判并针对其中8宗历史遗留问题楼盘,沟通协调市住建局制定“一楼一策”处置方案,全面落实住房建设领域维稳工作。今年,住建系统内没有发生越级上访事件和群众集体上访事件。
(3)2021年度,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第二、三季度的创文网上申报材料完成出色,各项考核的总分在全区名列前茅。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各类公益宣传、文化活动的开展,助推我市、区文明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我单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在日常巡查时发现存在安全问题,立即给商户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确保安全。每个节假日前,书面通知辖区的商户做好安全隐患点(如:漏电开关、插座、接口及线路等是否完好安全,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规定要求堆放等)的自查工作,并组织干部职工下到街面对辖区的商亭进行检查,做好资料登记。
儿童公园园内绿化覆盖率达约85%,目前公园自营游乐玩具设备6项,第三方经营游乐设备4项,免费康体设施18个,总体上园区营业的游乐项目设备陈旧缺乏吸引力;在便民设施配套方面依托省、市、区三级总工会特设“爱心妈妈小屋”、“图书阅览室”和“健身器材活动室”,为来园游玩的哺乳期妈妈切实解决了后顾之忧,也解决广大周边居民和来园游客对文体方面的需求。
3.公平性
(1)群众信访办理情况
我单位通过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行政服务热线“12345”等渠道解决群众意见反映和投诉问题。
(2)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我单位在解决群众反映和投诉问题过程中,工作人员始终站在诉求人的角度,耐心向群众解释政策,细心教育,柔性执法,兼顾各方利益,保障办理结果让群众满意。2021年,我单位办结“12345”信件648件。
4.绩效自评分数
我单位报送自评材料真实;表格填写内容齐全;自评报告的内容较全面详实;自评评分表自评得分客观、真实。本次自评分数为86分。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分析
1.预算编制情况
(1)预算编制合理性
我单位预算编制、分配符合本部门职责、符合区委区政府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的;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编制准确,未发现项目之间未出现调整;决算报表基本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在资金使用方面未能完全做到合理安排。
(2)预算编制规范性
我单位预算编制符合区财政2021年度有关预算编制的原则和要求,以及符合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项目库管理要求。
(3)绩效目标申报情况
我单位已按《关于开展2021年度区级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的通知》(湛霞财[2022]78号)文件要求,按时进行绩效目标申报,绩效目标申报工作及时、规范,符合申报要求。
(4)目标设置合理性
我单位项目自评个数共8个,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整治维护款、辅助工作经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步行街日常辅助经费、劳务派遣专项资金、电房电路线路改造项目、未成年人主题教育实践基地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公园正门更新改造项目,涉及金额1,134.37万元。整体绩效目标与年度工作任务相符、符合客观实际情况,但整体绩效目标不够明确、细化不到位。
2.预算执行情况
(1)信息公开
①预决算公开情况
我单位按照《预算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于2021年4月26日在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开2021年预算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zjxs.gov.cn/zfxxgk/zjsxsqzfhcxjsj/content/post_1619216.html。截至自评之日,2021年部门决算尚未批复。
(2)支出管理
①整体支出完成率
我单位2020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为204.12万元,2021年度总收入1,968.04万元,2021年度支出1,957.99万元,2021年度整体支出完成率为90.14%。
②结转结余率
我单位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为214.16万元,2021年度预算总额(预算总额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下达到部门的当年度资金之和计算,不计上年结转资金)为2,427.73万元,结转结余率为8.82%。
③“三公”经费控制率
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4万元,实际支出数为2.56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64.10%。
④公用经费控制率
我单位公用经费预算安排数为83.96万元,实际支出数为92.32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09.96%。
⑤政府采购执行率
我单位2021年度实际采购金额为8.59万元,由于我单位暂无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2021年度政府采购执行率为0%。
3.预算监督情况
(1)财务合规性
我单位会计核算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支出的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由于我单位对资金管理方面未能完全合理安排使用,导致2021年度决算报表基本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项目管理
①项目实施程序
我单位项目的实施和支出均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手续规范、齐全,2021年度蓬莱、溪墩等7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整治项目、电房电路线路改造项目、未成年人主题教育实践基地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公园正门更新改造项目于当年度已完工验收,并出具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②项目监管
我单位对项目工作的实施情况开展了一定范围的检查、监控、督促整改等措施。
(3)资产管理
①资产管理安全性
我单位资产明细均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登记管理;资产使用合规、配置合理,2021年度无处置资产,未发生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
②固定资产利用率
我单位实际在用固定资产金额为721.86万元,所有固定资产总额为721.86万元,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人员管理
我单位定编人数52人,在编人数37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71.15%
4.预算使用效益
(1)切实加强燃气监管工作
我单位深刻吸收湖北十堰“6·13”事件、辽宁沈阳“10·21”事件惨痛教训,扎实加强燃气管理工作,进一步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一是完善监管机制。不断完善监管联动机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联合相关部门及街道落实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常态化。二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对全区燃气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学习,并要求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开展安全生产演练。同时,我单位不定期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实地核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运用通报约谈、警示问责等制度措施,定期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责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2021年我单位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延续)2宗,共组织检查341人次,发出整改通知书68份,已全部整改完毕,整改率100%。印发相关宣传资料7000多份,开展培训3场,参训人员200余人次。
(2)积极推动建筑业可持续发展
我单位起草了《霞山区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对我区建筑业可持续发展提出指导意见,重点扶持本地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企业“走出去”,积极推动企业发展总部经济。同时,我单位领导班子多次开展建筑业企业暖企活动,与我区本土企业开展座谈会,对我区建筑业企业的困难,提出及时有效的解决办法,为我区解决本土企业在疫情背景下遇到的迫在眉睫的困境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思路。
(3)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效率和质量
2021年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大中型建设工程)核发58宗,总面积约80.17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3.03亿元,同比增长88%;《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民房)核发200宗。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备案20宗;建设工程项目消防设计审查16宗;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备案)16宗。
(4)在做好本辖区创文巩卫工作的同时,单位“一把手”亲自带动班子成员到包联包创点文体社区,开展创文巩卫环境整治工作。加强与文体社区的沟通联系,形成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反馈问题的工作格局,促进包联点创文巩卫工作的高标准落实。
(5)严格要求队员每天坚持做好“门前三包”的督促工作,对于一些顽固“钉子户”,坚持劝导,并多次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集中整治;严格把控商铺的装修问题,督促商户及时将装修垃圾运出,保证街面整洁、舒适。
(6)儿童公园2021年度当年实际总收入为474.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1.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0.68万元,事业收入32.94万元),当年实际总支出466.52万元(基本支出445.00万元,项目支出408.11万元),年初结转结余39.35万元,整体支出完成率为90.75%。其中基本支出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298.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9.24万元。
(7)儿童公园2021年共组织开展3个项目,分别为电房电路线路改造项目、未成年人主题教育实践基地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公园正门更新改造项目,均在2021年完工验收。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执行有待加强
我单位上年结转结余数为204.12万元,2021年度年初预算收入为2,427.73万元,实际总收入为1,968.04万元,实际总支出1,957.99万元,整体支出完成率为90.14%,比率偏低。预算的执行有待进一步加强。
2.政府采购计划不够完善
我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未有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3.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和流程不够完善
儿童公园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了与实际相结合并具有指导意义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和流程,但还不完善。在当前财政管理体制中,绩效评价还未纳入财政管理全过程,与预算编制、执行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和部门协调机制尚未建立。财政支出绩效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
4.“三公”经费支出无预算支出
儿童公园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实际支出为0.16万元,无预算支出费用。
5.资金管理不够完善
我单位在公用经费使用方面未能根据往年实际情况做出合理分配,导致2021年公用经费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四)改进措施
1.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制度。 一是逐步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相关制度,包括绩效目标审查制度、项目绩效考核制度、绩效奖惩制度等;二是建议将预算绩效管理与政府绩效考评结合起来,将单位预算绩效考评工作纳入到单位对项目的绩效考核当中,前者主要是项目层面的管理,后者是部门层面的管理,二者应该是一种互相促动的关系,即构建一套符合公共需求的绩效目标体系,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水平。
2.强化资金预算管理,提高单位预算执行力度。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的收支预测、部门重点工作等,科学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认真分析整体支出完成率较低的原因,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做好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政府采购。
4.加大宣传力度,树立绩效管理理念。通过各种媒介、各种形式和渠道,加大绩效管理理念宣传,创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不断提高单位的绩效意识,发挥各部门在预算绩效管理中的主体作用。
四、其他自评情况
1.工作表现加减分指标
我单位2021年度未有受到表彰或批评问责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