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区级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的通知》(湛霞财〔2022〕78号)要求,我单位及时布置自评,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经查阅、核实有关账务及项目等执行情况,填写自评表格并综合分析,形成本评价报告。现将2021年度(单位名称)整体绩效自我评价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设置、部门职能情况。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股、协调与应急股、信用风险监管股、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股质量计量标准化股、知识产权与广告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与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药品与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股等股室。
区市场监管局下设7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别为东风市场监督管理所,工农市场监督管理所,南站市场监督管理所,岭南市场监督管理所,海头市场监督管理所,录塘市场监督管理所,霞宝市场监督管理所。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权限依法负责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霞山区市场监管局成立于2019年3月24日,由霞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霞山工商分局合并组成。
区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3)负责计量、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行政许可工作, 组织推进本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
(4)负责实施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6)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推动企业对标先进标准提质升档。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规范标准化活动。
(7)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8)负责保护知识产权。
(9)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10) 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12)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3)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14)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15)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16)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
(18)贯彻落实党的人才发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关职责。
(1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人数157人,年末在职人数149,离退休人数182人,政府雇员3人。
(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营商环境整治提升成效显著。
1、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深入实施“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持续落实“住所申报制”、“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改革,加强对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推广。今年以来,发放电子营业执照1553个,1200多户商事主体实行住所自主申报,250户市场主体办理“一址多照”。
2、开办企业更加便捷。推广企业开办“一窗受理”,推进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实现霞山区内企业开办线上、线下0.5天办结,企业设立登记1.5小时办结,落实企业开办首套印章免费,免费向新开办企业刻制公章、发票专用章1126套,为企业节约成本45万余元。全面推行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目前霞山新开办企业99%以上选择全流程网上申办,实现企业开办“零跑腿”。
3、行政审批更加高效。落实窗口首办责任制、容缺办理制、限时办结制、绿色通道制等17项工作制度,提升窗口服务效能。食品、药品承诺办结事项由改革前的20个工作日缩至目前的2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压缩率达到94%以上;实现企业开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解决市场主体省内迁移“多地跑”“折返跑”。
截至12月,全区实有各类市场主体42541户,比去年同期增长8.17%,其中,实有各类企业9768户,个体工商户3274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2户,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5.19%、6.23%、18.52%;2021年1-12月,全区新登记市场主体7259户,与去年同期比增长12.37%。其中,新登记企业1989户,新登记个体工商户5263户,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7户,与去年同期分别比增长44.65%、3.54%、250%。
民生安全更有保障。
1、食品安全监管更加有力。建立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体系。食品小作坊持证率100%。全区2932家持证餐饮单位完成分级分类监管。2668家餐饮单位建设“明厨亮灶”,“明厨亮灶”建设覆盖率达91%。178家学校食堂建成“互联网+明厨亮灶”监控系统。提前完成全年食品抽检1687批次任务。在20家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常态化,检测食用农产品85613批次(其中蔬菜类70586批次,水产品类11855批次,畜禽蛋类3172批次),不合格850批次,合格率为99%。今年以来,开展食品小作坊清理整顿与风险排查、食盐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酒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高考考点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等20多项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2、“两品一械”监管更加严格。加大对药械化重点领域监管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今年以来,出动执法人员3215人次,开展药械化日常检查1565家。其中出动执法人员338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64家,责令限期整改49家,开展中药饮片、特殊药品、执业药师“挂证”、药品网络销售、销售兴奋剂药品、疫苗接种单位疫苗、血液制品经营单位专项等专项检查;配合做好重点品种追溯体系建设,基本实现省内血液制品等重点品种可追溯;出动执法人员286人次,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131家,责令限期整改36家,开展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检查、避孕套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疫情防控用体外诊断试剂等专项整治工作;出动执法人员331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253家,整改38家,开展儿童化妆品、网络销售化妆品等专项检查。完成药品抽检34批次、化妆品抽检7批次,医疗器械抽检4批次。
3、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力度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持续加强,电梯和气瓶安全监管改革深化推进,区内共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189家,登记注册在用特种设备15030台(单元),压力管道8390单元,其中电梯2751台,锅炉61台,大型游乐设施16台(其中A类3台,其余为B类11台,C类2台),叉车322台,起重机械415台,压力容器3075台。今年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44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11家次,发现隐患并消除隐患106项,立案7宗,罚没入库18.7万元。
4、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不断强化。开展建筑用钢筋专项清查、促进口罩质量提升专项整治、民生计量专项整治等多个专项行动。狠抓电动自行车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其中检查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销售单位1930户次,张贴宣传海报344份,查处违法案件3宗,罚没金额10.4万元。发挥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齐心协力,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2020年度我区质量强区考核等次评定为A级。
市场竞争秩序更加规范。
1、信用监管更规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企业信息公示,强化信用约束,建立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今年以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073户,归集上报“双公示”数据39619条,将5128户次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指导624户次市场主体改正违法行为后积极进行信用修复,形成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
2、执法稽查更有力。持续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进一步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防疫用品、茅台等名优白酒、生活必需品等价格监管、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医疗服务乱收费行为。组织开展电力、供水、供气领域价格监管,督查降低转供电政策落实情况,严肃查处乱涨价、乱收费行为,确保降价政策措施全部传导到终端用户。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开展“平安创建”集中打击清源百日行动,开展打击整治“水客”走私、“扫黄打非”、洗涤用品执法整治、市场经营主体字号名称等专项工作,全面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治理、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今年以来办结案件452宗,罚没入库219.03万元。
3、消费权益保障更放心。我局消费维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加大消费维权力度,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截至12月底,我局共受理投诉举报2543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7.20万元。通过全国12315平台相关数据量化核算,我局在前三季度的12315效能评价中名列全市第一。
疫情防控措施更到位。
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疫情防控措施,扎实开展各项防控工作。压实市场开办者和各类经营主体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进场扫码、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做好农贸市场每日清洁消毒全覆盖,对全区农贸市场、冷库进行全覆盖检查,严查非法流入。强化零售药店“哨点”监测,督促指导零售药店对购买目录内药品的人员严格实行实名登记报告制度。今年以来,围绕进口冷链食品涉阳事件对辖区高效开展应急处置,切实保护了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创文工作扎实推进。
对农贸市场进行综合整治,各市场面貌有较大改观。一是督促市场开办方加强市场主体责任,加大硬件建设投入,增加人员管理,强化精细化管理,大幅提升农贸市场的文明创建水平。二是对市场建设情况进行对标对表分类管理,针对市场类型加强指导,巩固创建成果。三是强化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加大对市场脏乱差和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市场开办方和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落实相关责任义务,构建市场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目前,我区已有8个市场完成升级改造工作并通过市验收。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贯标”,新增“贯标”企业1家以上;主动开展地理标志产品(证明商标)、高价值专利、驰名商标等知识产权对外展示,带动当地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精准扶贫”。
2.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提升我区食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3.确保办公楼的治安及干部职工的饭堂福利以及各项办案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4.加大投入,立足共建共治共享开展十项民生实事,食品抽检达到每年每千人5批次,以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提升我区食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5.加大监管力度,积极拓展案源,把执法办案的领域从查处无照经营、假冒伪劣等一般违法违章行为案件,向查处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商业诋毁、商业贿赂、广告违法、不正当有奖销售等案件拓宽,重点抓大案要案新型案件,寻求新突破,案件涉及房地产、汽车销售、食品药品广告等多个领域,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重点开展节假日打假、清查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汽配市场打假,旅游市场监管,网络商品监管等各项专项行动,扎实有力地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
6.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提升我区食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7.传红色基因,汲取奋进力量,让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奋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四)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湛江市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整体收支年初预算数情况:整体收支市级财政年初预算数为4843.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为3841.9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为1001.28万元。
2.湛江市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整体收入决算数7683.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区级财政决算收入数为7679.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收入为6636.89万元,项目支出财政拨款收入为1043.09万元,其他收入为3.31万元。
3.湛江市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整体支出决算数7490.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区级财政整体支出7486.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43.65万元,项目支出1043.09万元,其他资金支出4.11万元。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小组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财政资金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办公室副局长为组长,办公室及财务人员组成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领导小组,明确评价责任,进一步强化各科室对财政预算支出管理意识。
(二)自评工作过程。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区级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自我绩效评价的通知》(湛霞财〔2022〕78号)要求,成立了以分管办公室副局长为组长,办公室及财务人员组成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做到分管业务领导负总责、亲自抓,明确了机关各股室、直属各单位为工作职能部门及各自的工作职责,细分了各阶段需要完成的工作目标。评价工作小组根据本单位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在财政部门设定的评价指标框架内设定本单位整体支出7项绩效目标。在编报整体支出绩效过程中,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自评材料报送时间及质量。
经我局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的努力,已于6月10日前顺利完成2021年度财政资金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报送区财政局。我单位对所报送自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规范性负责。
自评材料报送及公开一致情况。
本单位所报送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与公开的自评报告、数据表、评分表一致。
三、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果
我局按照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编报部门预、决算,做好预算资金管理,较好地保障职责职能和重点工作任务实施,绩效目标设置基本规范、绩效指标明确、项目管理规范、资产管理合法合规、管理执行制度健全、部门产出及时、效果显著,扎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制度改革,开创我市场监管事业新局面。依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2021年区市场监管局绩效自评分数为91分,绩效等级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分析
对照《整体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逐项分析各指标完成情况。
1、前期准备情况。
前期准备情况包含自评工作情况及保障措施两方面内容,涵盖6个三级指标,总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具体指标分析如下:
组织建立情况:我局成立了由分管领导,办公室领导及业务人员组成的自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该项自评得分3分;
自评材料报送及时性:已于6月10日前上报佐证材料,该项自评得分5分;
自评材料报送质量:表格内容、自评报告填写真实、齐全,佐证材料材料规范、完整,关联性强的,自评评分表自评得分客观、真实,该项自评得分5分;
职责明确:部门的职责设定符合“三定”方案中所赋予的职责和年度承担的重点工作,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工作的目的性与计划性。该项自评得分2分;
活动合规性:部门的活动在职责范围之内并符合部门中长期规划,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活动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该项自评得分3分;
制度措施健全性:我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制定了内部财务制度、预算绩效、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公车,印章等内部控制制度等,财政资金各项业务及开支均严格按照制度规范执行。该项自评得分2分。
预算编制情况。
预算编制情况包含预算编制及目标设置两方面内容,涵盖4个三级指标,总分15分,自评得分13分。具体指标分析如下:
(1)预算编制合理性:预算编制符合我局机关职责,符合区委区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能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在不同项目、不同用途之间合理分配。专项资金编制合理。预算的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编制准确,年度中间无大量调剂,项目之间未频繁调剂。但根据区财政局的要求进行了预算调剂,金额较大,固该项扣2分。该项自评得分3分。
(2)预算编制规范性:符合财政当年度有关预算编制的原则和要求,符合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项目库管理要求。该项自评得分5分。
(3)绩效目标申报情况:根据部门“三定方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安排设立了7个整体绩效目标,对应设置关键指标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考虑科学合理性,选取能够体现部门履职主要效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可量化绩效指标进行评价,指标计算依据客观、充分、清晰可衡量。该项自评得分2分。
(4)目标设置合理性: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资金绩效目标设置全面涵盖部门职能职责,具体任务明确,绩效指标包括预期提供的服务数量、质量、成本以及效果性指标。指标数据和完成水平较清晰、细化、履职效果可衡量考核。该项自评得分3分。
3.预算支出管理情况。
预算支出管理情况包含信息公开、支出管理、项目管理、资产管理及人员管理五方面内容,涵盖14个三级指标,总分53分,自评得分45分。具体指标分析如下:
(1)自评材料公开情况:公开内容真实、及时和完整,符合公开范围要求。该项自评得分3分。
(2)预决算公开情况:我局按《预算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单位门户网站或其他渠道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在2021年市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检查中发现1个问题并已整改完毕,此处扣2分。该项自评得分2分。
(3)绩效目标公开情况:被评价年度按照绩效目标批复要求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开绩效目标。该项自评得分3分。
(4)整体支出完成率: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实际支出7486.74万元,财政下达资金为7679.98万元,部门预算总资金支出率为97.48%。100%>结果≥90%,得4分。该项自评得分4分。
(5)结转结余率: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决算数193.24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收入决算数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数7355.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数324.5万元)×100%= 2.52%,比率≤5%的,得3分。该项自评得分3分。
(6)“三公”经费控制率: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35.58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37万元)×100%=96.16%,100%以下(含)计满分,该项自评得分5分。
(7)公用经费控制率: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502.35万元/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506.46万元)×100%=99.19%,100%以下(含)计满分。该项自评得分5分。
(8)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采购合计数205.27万元,比采购计划187.05万元大18.22万元。该项自评得分0分。
(9)财务合规性: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严格执行《预算法》等法规和财政局有关要求编制,按照有关程序报批后执行。资金管理、费用标准、支付符合有关制度规定;重大项目支出按规定均提交党组会议决定;规范制定会计核算制度,按规定设专账核算,且支出凭证符合规定。未发现超范围、超标准支出、虚列支出等问题;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情况。该项自评得分5分。
(10)项目实施程序:部门整体支出严格按照区财政批复的部门预算执行,局系统认真按照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实施各项工作。各预算单位及人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资金管理办法或实施方案等制度健全、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单位基本能够按规定执行。项目的设立及调整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项目招投标、建设、验收等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工作进度计划、预算安排合理,经费投入得到保障。该项自评得分2.5分。
(11)项目监管: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建立了有效管理机制,并对专项资金和专项经费进行了有效的检查及监控。每月上报各项目资金使用的进度情况。加快资金的使用进度。该项自评得分2.5分。
(12)资产管理安全性:我局资产做到登记造册、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资产账与财务账相符。该项自评得分2.5分。
(13)固定资产利用率:固定资产利用=2111.34万元/2111.34万元×100%=100%。比率≥90%的,得2.5分。该项自评得分2.5分。
(14)在职人员控制率:我局编制数157人,实有在职149人,在职人员控制率94.9%。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该项自评得分5分。
4.部门产出绩效情况。
部门产出绩效情况包含效率性、效果性及公平性三方面内容,涵盖4个三级指标,总分12分,自评得分10分。具体指标分析如下:
项目(工作)完成及时性:本年项目预算经费全部支付完毕。该项自评得分4分。
社会经济政治效益:根据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我局按年度工作计划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结合本部门职能,设置了体现本部门履职效果的7项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我局2021年年度工作在社会,经济,环境方面取得良好效益。该项自评得分4分。
群众信访办理情况:我局办公室负责群众信访,解决群众信访办理,确保回复。2021年全年信访15件,均按时回复。该项自评得分2分。
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本年未进行满意度调查,“四个全面”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考核结果未公布。该项自评得分0分。
5.加减分项。分值3分。我局自评3分。
我局2021年4月30日我局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股被授予“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2021年12月6日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局12315效能评价工作表扬、2021年12月20日湛江市消费者委员会对2021度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优秀单位霞山区消委会予以通报表扬等多次受到市直部门、区委的表彰,由于加班上限值为3分,我局工作表现分值为3分。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存在问题。
单位基本支出预算,保障了机关日常正运转,项目支出预算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能职责,充分发挥了项目资金的作用,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目标任务。但仍存在以下问题,部分绩效目标指标设置方面有待提高。社会效益、可持续性影响的指标难以量化,对指标选取和设置、合理性如何评判等还不够准确,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项目实施结果为定性描述, 可量化程度不够。造成在绩效评价工作中难以把握和衡量实施效果。
(四)改进措施。
加强对业务股室的预算绩效管理培训,树立责任意识,进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绩效目标实施与检查、绩效目标自评等全过程的业务培训,包括指标值的选取与设置、过程的监控和事后的绩效目标评价等内容,提高绩效目标管理意识和能力。
四、其他自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