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精神和工作部署,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1月18日印发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免罚清单》,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免罚清单》的通知.pdf
| 索引号: | 11440803MB2D09190Y/2024-00018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湛江市霞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20 |
| 名称: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免罚清单》的通知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5-20 | |
| 主题词: | |||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精神和工作部署,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1月18日印发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免罚清单》,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免罚清单》的通知.pdf
主办单位:湛江市霞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方式:0759-262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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