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0: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docx
序号 | 相应领域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镇 级 |
1 | 食品药品监管 | 公共服务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信息 | 灾害信息员工作职责和办公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东新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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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共服务 | 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 | 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形式、活动主题和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永久公开 | 东新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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