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中午,海滨街道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转办件,该件反映霞山区海昌路20号湛旅大厦对面的海昌渠出水口偶尔排放黑色的生活污水,有时会发出臭味,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9月24日下午14时45分,海滨街道召开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办理工作协调会分析讨论转办案件情况,统筹部署案件处理工作。街道党工委书记万海波,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卢完富,海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庄芫,街道行政执法办主任、执法大队队长李伟及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社区要做好环保案件调处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加大与居民群众联系和意见收集力度,及时全面的做好环保日常巡查处置情况台账,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各项相关工作落实落细。
会议强调,海滨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配合水务、住建、城综、环保等部门做好协调和跟踪工作。一要部署工作人员对海昌渠出水口排水黑臭问题进行核实,并向有关部门了解和上报排污源头、污水处理情况、涨退潮时段出水口水质等情况。二要继续做好海昌渠周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如组织管片干部和网格员对海昌渠周边垃圾及其他污染物进行常态化巡查,协调各有关部门对问题进行跟踪处置。
会后,与会同志前往海昌渠出水口进行了实地调研核查。